9月28日上午,对湖南电力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和反窃电具有重大意义的《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经湖南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湖南省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是我国关于电力设施保护、电力建设和反窃电方面的第5个地方性电力法规。该《条例》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湖南全社会增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秩序维护的意识,调动各种社会因素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和用电秩序维护的综合治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电力设施保护和反窃电工作中的管理职能,对电力企业的基本建设也将从法治层面提供相对和谐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