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2年度本市公用电厂燃煤发电机环保排序情况的函
沪环函〔2023〕51号
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我局按照《上海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办法》(沪环规〔2022〕3号),对包括本市在皖发电的30台公用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了环保排序工作,一至四档的机组数依次为8、8、7和7台(详见附件)。
附件:2022年度上海市公用电厂燃煤发电机组环保排序表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