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重庆云阳洞鹿风电场110千伏送出工程项目的请示》(渝电发展〔2023〕1号)收悉。根据《重庆市“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渝发改能源〔2022〕674号),结合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的评估意见(中煤科工渝设发〔2023〕1号),经研究,现就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了满足洞鹿风电场清洁能源送出需求,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同意实施该项目。
二、项目代码:2206—500235—04—01—401695。
三、项目单位(项目法人名称):国网市电力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云阳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洞鹿风电场升压站至黄岭变电站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度20.6千米、电缆线路长度0.11千米;扩建黄岭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1个;采用光纤通信;完善相关一、二次设备。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2580.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941.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47.4万元,基本预备费49.8万元,贷款利息41.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七、招标核准: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施工。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是云阳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235202200045号)。
九、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十、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你公司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