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3年3月)》。处理结果显示,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因抽检不合格,已被相应省公司暂停中标资格,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10(20)kV及以下电缆中标资格6个月。
据工商公示信息显示,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09月15日,注册资本: 12,2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晋卫。经营范围包括35KV及以下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架空绝缘电缆、0.6/1KV及以下塑料绝缘电力电缆、聚氯乙烯绝缘控制电缆、铝绞线及钢芯铝绞线、聚氯乙烯绝缘无护套电线电缆、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线、通信射频电缆、无氧铜杆材制造、电缆料生产;各类电缆、电缆附件销售。
根据通报显示,安徽明都电力线缆有限公司供应的低压电力电缆在国网江苏公司2022年11月(2023年2月公示)、国网安徽公司2022年8月(2022年11月公示)抽检不合格,已被相应省公司暂停中标资格。2023年3月1日-2023年8月31日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暂停10(20)kV及以下电缆中标资格6个月。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新修订的《细则》于2020年5月20日起施行,对于在2020年5月20日及以前处理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8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说明: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