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地方两会陆续召开。截至目前,各地相继发布了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报告回顾了各地过去五年来的工作,并为今后五年及2023年工作定下“任务清单”。
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能源电力被屡屡提及。在部署2023年发展目标时,地方政府将新能源汽车、风光大基地、储能等作为政策的发力点,加快布局新型电力系统建设。
火电:“三改联动”力度不减 新建项目陆续上马
天津市: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建设大港电厂关停替代工程。改造供热旧管网 134公里、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新增地热供热能力900万平方米。
山西省:做好电煤稳价保供。积极布局先进环保高效煤电机组,稳妥推进煤电项目“上大压小”,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1600万千瓦。全面实施钢铁、焦化、煤电行业污染深度治理。
内蒙古自治区: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全面实施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把淘汰落后机组转为应急和调峰机组,把传统燃煤电厂转为新型绿色智慧电厂。
辽宁省:加快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实施煤炭总量控制,有序发展高质量煤电,推动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
吉林省:加快灵活调节电源建设,推动“多能互补”模式发展。支撑性保障电源重点建设4座燃气电站。
黑龙江省:积极推进煤化热电一体化项目。
上海市:实施煤电节能降碳改造。
江苏省:积极争取国家“先立后改”大型煤电装机布局。
浙江省:预计新增并网清洁煤电装机200万千瓦。
安徽省:新增支撑性电源装机156万千瓦。
江西省:开工分宜电厂二期。
山东省:开工6个超超临界大型煤电项目。坚持先立后破,关停退出低效煤电机组 200万千瓦,完成煤电机组“三改联动”600万千瓦。
湖北省:强化能源保障,加快鄂州电厂四期、随州电厂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投产国投钦州电厂三期1号机组、广投北海二期3号机组等电源项目。构建绿色低碳电力供应体系,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稳步推进煤电机组“三改联动”,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加快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并网。
重庆市:电厂环保搬迁。重点推进两江燃机二期、永川燃机热电联产、合川双槐电厂三期及万州、涪陵、江津天然气发电等项目。
贵州省:加强电煤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电煤供应量8000万吨以上。加快528万千瓦在建煤电项目建设,推进480万千瓦现役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开工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11座、新增垃圾处理能力5500 吨/日。
云南省:加快480万千瓦火电项目建设。
陕西省:新开工煤电项目1000万千瓦以上。开展生活垃圾、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提升火电配套产能,开工建设六盘山2×100万千瓦热电、灵武 2×66 万千瓦火电项目,加快推进中卫4×66万千瓦火电项目,力争电力装机年内达到 6800万千瓦。宁夏推动垃圾发电地级市全覆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推动“疆电外送”配套煤电和疆内支撑性煤电项目建设。巩固提升南疆“煤改电”一期成果,完成“煤改电”二期27.95万户年度改造任务。
“风光”:大基地建设如火如荼 “源网荷储”争相落地
山西省:建设风电光伏五大基地,支持大同市抓好风光火储及源网荷储一体化。加快推进2座新能源汇集站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做大做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风光氢储车”一体化推进,风电主攻齿轮箱、发电机和轮毂、轴承、控制系统等薄弱点,力争今年整建制配套能力达到2000万千瓦;光伏主攻玻璃、背板、边框、胶膜、焊带、银浆、铝浆等薄弱点,力争今年电池片和组件供给能力达到5000万千瓦。
辽宁省:大力发展风电和太阳能发电。
吉林省:做大做强集风电整机、电机、叶片、储能等设备为一体的新能源装备产业链。大力推进能源产业“源网荷储”协调发展。加快构建以“清洁型电源、友好型电网、灵活型负荷、主动型储能”为主体的吉林特色新型电力系统,积极服务能源清洁低碳转型。“陆上风光三峡”新开工风光发电装机719万千瓦。“山水蓄能三峡”重点抓好1040万千瓦在建及纳规项目建设,力争新开工1-2个项目。绿电产业园区重点抓好在建负荷项目建设,推动协议项目签约落地。打造“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项目,吸引用电大户落户吉林。吉林省加快新能源乡村振兴工程建设,新下达3001个行政村风光发电指标,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确保2024年全部投产达效。
黑龙江省:新能源建成装机规模2500万千瓦。加力发展绿色能源,打造哈大齐新能源产业带,建设东部新能源产业集群。
上海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划建设深远海海上风电示范。
江苏省:推动新型电力和新能源装备等集群加快向世界级先进制造业集群跃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支持建设省外综合能源基地,确保迎峰度夏、迎峰度冬能源电力正常供给。江苏省鼓励企业参与绿色电力证书交易。
浙江省:预计新增风光电装机400万千瓦。
安徽省:推进风光装机倍增工程,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400万千瓦以上。提高省外绿电受进规模。
福建省:培育壮大海上风电等产业,加快“电动福建”建设,培育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产业。
江西省:有序发展风光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电源等清洁能源。
山东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规模达到 8000 万千瓦左右。推进鲁北盐碱地滩涂风光储输一体化基地、丁字湾双碳智谷建设,加快实施二氧化碳捕集与利用工程。
河南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500万千瓦。
湖北省:建设华润仙桃等10个百万千瓦级“风光水储”一体化项目。加快孝感楚能新能源、十堰万润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建设。
湖南省: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力争在深远海超大功率直驱永磁海上风电机组、氢燃料动力工程机械整车工程化、动力电池高值循环利用等方面,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为国家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作贡献。
广东省:支持阳江国际风电城、汕头国际风电创新港、汕尾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及工程基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工广西海上风电示范项目。
海南省:推动风电装备等重大项目投产。推动海上风电示范试验项目建设。
重庆市:做大做强风电机组等高端装备。
四川省:大力推进水风光重大能源项目建设。
云南省:扩大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产能规模。
陕西省:规划发电量2900亿千瓦时、增长7.4%,新增新能源装机1000万千瓦。
甘肃省:围绕打造全国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建成国家第一、二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实施我省“十四五”第二批风光电项目。鼓励大型工业企业有序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先进装备制造业,支持酒泉做大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基地,金昌建设全国重要的新材料基地、新能源电池和电池材料供应基地。
青海省:推动大型风电光伏基地第一批1090万千瓦建成并网、第二批700万千瓦全面开工,第三批1000万千瓦计划目标争取获批,李家峡扩能并网发电。加快天合光能和阿特斯新能源全产业链建设。引入风机、锂电池、大数据等一批重点产业项目,争取纳入国家碳达峰典型性代表性园区试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绿能开发,构建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抓好10个大型风电水电基地、11个光伏园区建设,新增新能源装机300万千瓦,占比达到5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力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快推进新能源发电、输变电、储能设备制造发展,打造新能源全产业链。
水电:因地制宜开发水电 实施小水电清理整改。
福建省: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木兰溪下游水生态修复与治理、九龙江调水、闽江干流防洪、白濑水库等项目,开工宁德上白石水利枢纽、金门供水水源保障等项目。
重庆市:建设水电气讯等“一站式”服务平台。
四川省:巩固长江“十年禁渔”和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
贵州省:推动开工建设红水河龙滩水电站1000吨级通航建筑物。
云南省:推进旭龙、托巴水电站建设,做好古水等水电站前期工作,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
西藏自治区:加快街需水电站等重点项目建设。
青海省:加快建设羊曲、玛尔挡水电站。
核电:积极稳妥发展核电 安全有序推进项目
辽宁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推进徐大堡核电建设。
江苏省:大力发展核能等清洁能源。
福建省:加快新型能源体系规划建设,推进漳州核电1-4号机组等项目。
山东省:加快建设海阳核电二期。
广东省:建设惠州太平岭核电一期和陆丰核电5、6号机组、廉江核电一期等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推进红沙核电3号机组实现商运,推动防城港红沙核电三期和白龙核电一期项目。
电动汽车:竞争优势逐渐凸显 基础设施愈发完善
北京市:推进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等产业协同项目发展。
天津市:新增公共充电桩2000个。
山西省:新建公共充电桩3万台。布局建设充换电设施,推进高速服务区能源岛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布局一批充电桩。加快释放新能源汽车产能,提升装备生产配套能力。
辽宁省:开工建设沈阳宝马全新动力电池等项目。加快充电设施建设。
吉林省:打造汽车零部件制造强省,推动电池、电驱等关键核心技术和高附加值零部件项目落户吉林。建设新能源汽车国检中心。
黑龙江省:加快布局充电基础设施,激发新能源汽车消费需求。
上海市:推动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福建省:支持宁德打造世界级动力电池产业集群。
江西省: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实现基本充电服务全覆盖。
山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力度,整合锂电、动力系统、整车制造等资源,尽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竞争优势。
河南省:推动上汽新能源二期、奇瑞新能源二期、比亚迪新能源乘用车及动力电池、宁德时代电池等项目投产达产,力争到 2025年汽车产业产值突破万亿元。
湖北省:夯实产业支撑,加快襄阳比亚迪、宜昌欣旺达、荆门亿纬动力等重大项目建设。
湖南省:重点抓好长沙比亚迪和湘潭吉利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望城德赛电池储能电芯等十大产业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发展石化化工新材料、新能源电池和材料产业。完善公路沿线汽车充换电网络,推进充电设施进小区进乡镇,新增充电桩1.5万个以上。
海南省:推动新能源汽车等重大项目投产。
重庆市:提速汽车电子领域产业竞争优势。加密充电桩等配套设施。
四川省:实施“电动四川”行动计划,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打造成渝氢走廊、电走廊、智行走廊。办好世界动力电池大会、世界清洁能源装备大会等。
贵州省:加快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围绕建设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研发生产基地。加快构建上中下游有效衔接、功能配套完善的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体系,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产值增长 100%以上、总量突破 1000 亿元。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新增及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不低于 80%,实现营运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
云南省:加快建设全国新能源电池产业基地,力争产值三年翻三番。
陕西省:扩大新能源汽车消费。
青海省: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加快弗迪新型动力电池等重点项目建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新建一批充电桩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加强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建设。
电网:开工加建输电通道 巩固农网改造成果。
天津市:与河北省共同推动新建特高压输电通道。
山西省:推进外送电通道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蒙西“四横五纵”、蒙东“八横二纵”电力主干网架。推进新能源大基地集疏外送工程和绿电进京新通道建设。
辽宁省:建设改造农村电网5817公里。
吉林省:推动“吉电入京”特高压项目尽早纳入国家规划,加强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大电网”工程着力谋划吉林电网“四横四纵”主网架构,强化 500 千伏电网结构,完善220千伏线路布局,构建辐射东西方向的坚强电网,提升东西互济和新能源送出能力。
上海市:推进外电入沪等重大项目。
江苏省:加快500千伏过江通道建设,积极规划建设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
浙江省:加强省外清洁电力入浙项目建设,全容量投产白鹤滩输浙特高压直流工程,争取核准开工甘电入浙特高压直流工程。
福建省:推进福厦特高压、智能配电网。
山东省:扩大“绿电入鲁”规模,接纳省外来电1250亿千瓦时左右。
湖北省:巩固提升农村电网。
湖南省:支持衡阳培育特高压输变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投产500千伏新江站等电网项目。
海南省:实施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巩固提升农村电网质量。
重庆市:重点推进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
云南省: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
陕西省:加快新能源项目和配套送出工程建设,力争新开工1500万千瓦。
甘肃省:全面建设陇电入鲁、核准开工陇电入浙工程,做好酒泉外送特高压工程前期工。
青海省:加快750千伏昆仑山、红旗等输变电工程建设进度,力争第二条特高压外送通道开工建设。推动解决10个大电网未覆盖乡用电问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力争“疆电外送”1300亿千瓦时。推进“疆电外送”第四通道前期工作。
储能:加快推进抽蓄项目 锂电产业投资火热
河北省:抓好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新型能源项目。
山西省:发展移动储能。山西省力争开工5个以上抽水蓄能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储能主攻上游电芯制造和下游储能集成,力争今年储能装备生产能力满足100万千瓦时储能装机需求。
辽宁省:加大储能技术攻关和产业化拓展力度,推进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发展。辽宁省及清原、庄河等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吉林省:开工建设新型储能设施20万千瓦以上。
黑龙江省:推动伊春五星等抽水蓄能项目开工建设。
福建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等项目建设,办好2023年世界储能大会。
江西省:开工铅山抽水蓄能。江西省支持宜春争创国家级锂电新能源集群。
河南省:启动三门峡灵宝、济源逢石河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湖北省:着力推进咸宁大幕山等11个抽水蓄能项目,加快武汉中航锂电等重大项目建设。
广东省:加快储能电池项目落地建设,大力发展新型储能产业,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快建设华友锂电二期等项目。竣工弗迪动力电池及储能系统、惠科电子北海产业新城一期等“双百双新”项目。
重庆市:实施一批新型储能示范项目。
四川省:比例化统筹配置新型储能。支持遂宁锂电等特色优势产业试点。
贵州省:开工建设贵阳、黔南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陕西省:积极推动以抽水蓄能为代表的各式储能项目。
甘肃省:推进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青海省:开工建设哇让、同德、南山口等抽水蓄能电站。建成压缩空气储能示范项目。
市场:纵深推进电力市场 全国碳市场扬帆起航
山西省:主动参与全国电力现货交易规则制定和区域电力市场建设。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电价改革,落实调峰电价政策,完善利益共享的电力市场化交易机制,巩固电力成本优势。
辽宁省:构建东北区域能源交易中心。
吉林省:完善电力市场机制和交易机制,出台支持新型电力系统配套政策,健全电力产业上下游环节价格形成和成本疏导机制。
安徽省:推进港航、煤电、粮食等资源整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企业、大集团。
广东省:加快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碳市场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积极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重庆市:深化电力等能源资源价格改革。深度融入全国碳市场。
四川省:完善四川电力交易平台运营管理,探索跨省跨区市场交易机制。加快《四川省电源电网发展规划(2022—2025 年)》,用好电力建设利益补偿和激励政策。力争今年电力装机规模达到1.3亿千瓦。
贵州省:加快电力市场化改革,深化电力现货、绿电、绿证等交易。
云南省:建立煤电电能量和调节容量市场,健全新能源和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开展电力现货试点。
陕西省:高标准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二个履约周期管理工作。
甘肃省:深化电价形成机制改革。
青海省:落实重点行业阶梯电价。
新兴产业:绿氢产业规模扩围 趁势试水虚拟电厂
山西省:扎实推进能源互联网试点,开展虚拟电厂试点示范。
内蒙古自治区:布局一批加氢站。推进绿氢进京新通道建设。内蒙古氢能主攻制氢环节电解槽和储运环节压缩机、循环泵,力争今年制氢设备产能达到 250 台套。
辽宁省:稳步发展氢能产业,建设北方重要氢能产业基地。
吉林省:“氢动吉林”行动重点建设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推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国电投氢能产研基地建设,布局加氢站等基础设施,推广城市公交、环卫等氢能车应用。
黑龙江省:组织发电装备智能制造等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加快创建国家级和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
江苏省:大力发展氢能等清洁能源。
安徽省:加快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
山东省: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力度,整合锂电、动力系统、整车制造等资源,尽快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形成竞争优势。加快国家电投氢能产业基地建设。
湖南省:攻克一批卡脖子技术,力争在氢燃料动力工程机械整车工程化等方面,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技术,为国家产业体系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作贡献。
广西壮族自治区:加强加氢站等建设。
重庆市:共建成渝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
甘肃省:谋划布局氢能等未来产业。
宁夏回族自治区:绿氢产能达到 2.5万吨。
保供:抓好能源电力保供 持续提升保障能力
吉林省:统筹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煤电油气运保障供应。
江苏省:强化金融支撑和能源电力保供。
福建省:坚持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立健全能源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加快煤炭储备基地、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协调推动煤炭、天然气等中长协合同签约,扎实做好电力保供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抓好能源电力保供。
重庆市:提升煤电油气、原材料等资源保障能力。
宁夏回族自治区:全面强化煤电油气产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