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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推进风光发电建设 配套发展储能产业

日期:2023-01-11    来源:莎车县人民政府

国际电力网

2023
01/11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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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新疆化石能源转型 非化石能源产业 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发布。

规划中提到,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着力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推动化石能源转型升级。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产业,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消纳能力。

推广绿色新能源技术。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建设高速公路沿线、物流集散地充电桩,鼓励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相关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逐年增加新能源车辆占比,提高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数量。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关键五年。莎车县委、县政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莎车”。

莎车县作为喀什地区“丝绸之路经济带南道重镇”、“叶尔羌河流域中心城市”,牢固树立并切实贯彻稳定、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统筹城乡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生态文明建设的统一部署,在喀什地区党委、行署的坚强领导下,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坚定走资源开发可持续、生态环境可持续的发展道路,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努力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提高环境质量,建设洁净莎车、美丽莎车。

“十四五”期间,莎车县要重点推进构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生态保护格局,着力补齐环境基础治理设施短板,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统筹“三水”综合施治,严控废弃农膜污染,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序推进矿产资源开发集中区土壤污染治理及生态修复等工作。

本规划承接“十三五”、支撑“十四五”两个时段的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规划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根据《国家“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喀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具体要求以及《莎车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莎车县城镇建设总方针,结合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编制,旨在阐明“十四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需要完成的工作目标、任务及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科学有序开展,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健康发展,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并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设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环境支撑作用,为今后五年的环境保护工作提供行动纲领。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基本形势

第一节“十三五”时期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立足新疆生态环境又脆弱又敏感又重要的区情,确立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始终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的新理念,并明确了“严禁三高项目进新疆,建立能源、矿产资源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的具体举措。莎车县深入研究分析全县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对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莎车,进行了细致地安排部署。在莎车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直有关部门和县各级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重大进展,“十三五”规划主要目标任务有序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成效,全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生态环境支撑。

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对在“十二五”期间已经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逐步实现提标改造,稳定运行环保设备,压减排放的主要污染物总量。对新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建设,强化排污管控。对涉及排放重金属污染物的企业,要求对其废气治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在稳定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对重点监控的排污企业,实施排污负荷量化细化管理,分解到天,落实到人,严控冬季供暖期间污染物排放负荷。严禁工业企业生产、生活污水进入叶尔羌河(莎车段)等地表水域。完成阿斯兰巴格工业园和火车西站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站及配套设施建设,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准,从根本上预防莎车县工业园区及其下游地区的水环境污染问题,加强水体保护,保障城区及下游地区居民的正常生产及生活。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和清理搬迁沿河污染企业,新建项目按规划进入产业集聚区,严格控制城镇区域内主要污染物新增量。

多次出动监察执法人员开展废铅酸蓄电池执法检查、过期化学品检查、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卫生医疗垃圾处理专项检查,矿山、砖厂环境安全检查等。由畜牧部门牵头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全县禁养区内不存在畜禽养殖场;全县加油站均已完成储油罐置换改造工作;全面落实河(湖)长制,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的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县级河长、库长、湖长,乡级河流乡级河段长实现全覆盖,制定了河长巡查、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等河(湖)长制配套制度,加强水质、水生态、污染源等监督性监测,接受社会群众监督举报,确保全县水环境安全。强化涉重金属企业监督检查力度,规范企业环境管理。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深入实施“环保优先、生态立县”战略,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并举,实施“生态工程”。加大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植树种草,治理水土流失,防治土壤沙化,保护湿地,保护天然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建设节水农业和生态农业;完成一批改善生态环境的重点工程,提高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建立比较完善的生态环境预防监测和保护体系,使全县生态环境有所改善。积极开展莎车县非自然保护区闭坑矿山、政策性关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问题的排查与治理恢复,举一反三,消除隐患。督促莎车县天利煤业有限公司新疆莎车天利煤矿、莎车县罗马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莎车罗马沟煤矿、泽普县西峰煤矿、泽普县新京煤矿、莎车县喀拉图孜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等5个矿山对其采矿区前期开采所形成的采空区进行围栏隔离,减少地貌塌陷、滑坡等隐患区域树立安全警示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时带来的损失。同时,对整个治理恢复区域的矿山建筑及生产设施进行拆除,建筑垃圾及废渣进行清运填埋、场地进行平整,保持与周边地貌协调,预期自然复绿,满足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标准,2019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恢复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县重点实施林业“四大工程”(三北五期防护林工程、防沙治沙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和公益林保护工程)建设,三大生态公园建设(莎车县叶尔羌国家湿地公园、喀尔苏国家沙漠公园建设、莎车东方红水库国家湿地公园),根据地区“四条绿色长廊”、“四个生态屏障”生态林造林统一规划,将我县建设成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林区社会和谐的现代化林业示范区。2020年全县森林面积138733公顷,森林覆盖率16.92%。绿地面积1254公顷,绿地率33%。绿化覆盖面积1418.92公顷,绿化覆盖率37.34%。严格把生态红线作为维护生态平衡的控制线、保障生态安全的警戒线、推进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制定监督管理办法,有效保护生态红线区域,努力扩大受保护区域面积。

二、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大气环境保护方面,莎车县大气环境质量总体趋于稳定。集中供暖已由燃料替换为燃气,乡镇燃料结构仍以煤为主,环境空气污染仍以煤烟型污染为主,污染指标主要有SO2、NO2、PM10。2017年设立常规监测点,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I、Ⅱ级优良天数139天,占全年39.2%;污染天数226天,占全年61.8%。二氧化硫平均浓度为8ug/m3,氮氧化物平均浓度为20ug/m3,可吸入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116ug/m3,细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313ug/m3,PM10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原因是沙尘气象条件引起。

水环境保护方面,2016年印发《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喀什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来,2017-2020年莎车县境内叶尔羌河和提孜那甫河两条河流主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水库水质优良达到100%;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个,已批复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5个,总体水质状况保持稳定,水质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定期对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监测,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的联合执法,对超标的城乡饮用水水源地实施预警、通报,对莎车县第二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莎车县达木斯乡、霍什拉甫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地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专项整治,责令限期整改,保障城乡饮用水安全;全县地下水水源地水质持续稳定,制定下发《莎车县“井电双控”取用地下水智能计量设施安装工作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精确计量和规范化管理,有效遏制超采滥采地下水资源行为;全县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存在。

土壤环境保护方面,土壤环境质量稳定,莎车县无受污染农用地,未发生因耕地土壤污染导致农产品质量超标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未发生因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不当且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已完成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调查地块及信息采集现场工作。

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各类配套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完成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工作。莎车县固体废物主要是生活垃圾、农业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工业固废以炉渣等为主。2019年6月起,城区生活垃圾运至莎车县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其他垃圾由企业自行处理,医疗垃圾运至莎车县海纳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产生量5.09万吨,均运至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理。乡镇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还未采取适当的处理处置措施,对农村局部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莎车县目前有垃圾处理站23个,污水处理厂22座,城市污水全年处理能力1270万立方米,城市集中污水处理率95%。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1506吨,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92%,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90%。

三、人居环境面貌明显改善

通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蓝天保卫战”、“农村连片整治”、“洁净农村建设”等,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不断规范,农村供水、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2016年至2020年,莎车县开展实施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涉及12个乡镇494个村,共计投资1728.802万元。2019年末,我县伊什库力乡、喀群乡等19乡镇已建有库容在30000立方米的垃圾填埋场,全县所有行政村配备有数量不等的垃圾箱、垃圾桶、垃圾车,部分行政村配备洒水车、吸粪车、三轮电瓶保洁车。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污水治理取得了一定成绩,共铺设管网830公里,安装入户式三格化粪池57801个,集中式化粪池375个,覆盖了全县所有行政村;投入资金超4亿元,对全县497个行政村16.7万户实现农村环境整治改造全覆盖。2020年,投资5700万元在17个乡镇分别建设了一座日处理100立方米污水处理厂,覆盖了17个乡镇的所有行政村。

四、第一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成效明显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喀什地区莎车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中央环境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新环督办[2018]58号)要求,莎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对标对表找差距、立行立改勇担当,坚决认领、立即整改,以此推动我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截至2020年12月,我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照自查问题8个,8个均已完成整改销号。通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全县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程。

五、总量减排任务圆满完成

污染物总量控制以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为抓手,全力推进污染减排工作。截止到2020年,通过工业污染源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小企业取缔(结构性关停)等措施,化学需氧量预计减排量3173吨,氨氮预计减排量96吨,主要水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通过工业源治理、结构调整关停、清洁能源替代等措施,二氧化硫预计减排量251吨,氮氧化物预计减排量301吨,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减排成效显著。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由2017年的87%增加到2020年的92%,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由2017年的40%增加到2020年的90%。

六、积极推进环境执法

国家和地方环境法律法规有效落实,环保机构监察执法能力得到加强。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在保证对原有法律规则严格执行的情况下,对“十二五”、“十三五”期间自治区出台的《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八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实施细则》,以及地区制定的水资源管理、能源消费总量管理、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和《喀什地区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跟进响应并推进落实。

加强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能力建设。印发了《莎车县实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推进本县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实现了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优化配置监管力量,使环境监管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建立和完善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形成适时和全面客观反映全县环境质量状况的能力,提高大气、水环境预警预报及应急监测能力,并与上级监测网络相对接。2020年基本实现环境质量、重点污染源、生态环境状况监测全覆盖,形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努力提高监督执法能力和水平。以完善监督执法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为重点,形成规范、高效、执行有力的监督执法体系。“十三五”期间,县生态环境局(原环境保护局)对全县典型违规和污染企业及工程进行查处,使全县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得到前所未有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进程。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大力发展智慧环保体系建设,努力提升环境监察执法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了标准统一、开放共享、业务协同的环境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建立生态环境监测信息统一发布机制。全面推进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信息公开,推进监管部门生态环境信息、排污单位环境信息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建立统一的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反馈机制。

第二节 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完成情况

莎车县认真执行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各项环保工作取得进展。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共有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环境管理等五大类,共26项具体指标。经初步统计,在26项具体指标中,已经完成的或达到目标值的有22项,完成率为84.6%。具体指标完成情况见表1-1。

一、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质量共有8项指标,分别是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县境内叶尔羌河段与提孜那甫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环境保护目标:

(1)莎车县环境空气质量好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新标准)的总天数占全年总天数的30%。其中:硫氮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优、良)天数的比例85%,PM10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

(2)辖区内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满足《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3020-93)二级标准的要求。

(3)县境内叶尔羌河段与提孜那甫河段水质不低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三级标准。

(4)县城的区域环境噪声低于60分贝,达到国家2类标准要求。

(5)确保县境内核与辐射环境安全,环境及辐射设施周围的辐射水平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

(6)全县各类固体废物均得到处理处置,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7)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到2020年末,完成全县20个村庄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使全县农村主要环境污染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实际环境监测数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质量的8项指标中有8项好于或满足规划要求,环境质量目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20年空气质量达到I、Ⅱ级优良天数139天,环境空气质量好于Ⅱ级的天数比例为39.2%。PM10还是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因子。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总悬浮颗粒物均符合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压力依然很大,主要原因是受沙尘气象条件影响显著;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造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低。

二、环境污染防治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污染防治共有8项指标,分别是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清洁能源使用率、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氨氮年排放总量、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全县城各工矿企业厂界、县城镇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标准。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环境污染防治目标:

(1)大气污染防治目标

①全县城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

②县城集中供热普及率达到95%,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80%。

(2)水污染防治目标

①全县化学需氧量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②全县氨氮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③全县二氧化硫年排放总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④全县氮氧化物年排放量控制在下达计划以内。

⑤全县各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3)声环境保护目标

①全县城各工矿企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限值的要求。

②县城镇建城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的要求。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污染防治的8项指标中有6项好于或满足规划要求,2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和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2020年全县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为90%,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2%,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95%。

三、生态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生态保护共有2项指标,分别是森林覆盖率和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辖区生态保护目标:

(1)加大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和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森林覆盖率达16.9%。

(2)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生态保护的2项指标均达到规划目标要求。2020年全县森林覆盖度16.92%,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6.9%;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为37.34%,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35%。

四、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情况

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共有3项指标,分别是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医疗废物处理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目标:

(1)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2)县城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场建成正常运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

(3)医疗垃圾实行集中焚烧无害化处置,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3项指标中有2项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2020年县城(县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为95%,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100%。

五、环境管理目标完成情况

环境管理共有5项指标,分别是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收贮率、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

到2020年规划期末,环境管理目标:

(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85%。

(2)全县各类工业固体废物得到合理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

(3)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强制收贮率达到100%。

(4)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达到100%。

(5)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

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相关环境统计资料与环境保护“十三五”设定的目标值对比,莎车县环境管理5项指标中有4项达到规划目标要求,1项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为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20年全县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80%,未达到规划目标要求的85%。

表1-1莎车县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目标完成情况

指标单位2020年规划目标值2020年实际值属性完成情况

1、环境质量(8项)完成8项

(1)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39.2预期性完成

其中:硫氮空气质量达到Ⅱ级(优、良)天数的比例%8590约束性完成

PM10空气质量达到Ⅱ级天数比例%3039.2预期性完成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100预期性完成

(3)叶尔羌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级别ⅢⅢ预期性完成

(4)提孜那甫河段水环境功能类别级别ⅢⅢ预期性完成

(5)城镇区域环境噪声控制dB2类2类预期性完成

(6)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在天然本底涨落控制范围内约束性完成

(7)城镇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100100约束性完成

(8)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农村环境保护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得到有效改善预期性完成

2、环境污染防治(8项)完成6项

(1)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气排放达标率%10090预期性未完成

(2)清洁能源使用率%8080预期性完成

(3)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吨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范围内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范围内约束性完成

(4)氨氮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5)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6)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吨约束性完成

(7)重点工业污染源废水排放达标率%9592预期性未完成

(8)厂界(边界)噪声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满足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预期性完成

3、生态保护(2项)完成2项

森林覆盖率%16.916.92预期性完成

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537.34预期性完成

4、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行(3项)完成2项

县城污水集中处理率%10095预期性未完成

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6095预期性完成

医疗废物处理率达到%100100预期性完成

5、环境管理(5项)完成4项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8580预期性未完成

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9090预期性完成

辖区内各类废弃放射源收贮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放射性安全处置和监管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达到%100100约束性完成

第三节 “十三五”时期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明显的短板和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生态环境保护理念有待提高

莎车县生态文明理念和环境保护自觉性虽然有所提高,但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一些领导干部和部门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学习不够深、理解不够深、运用不够足,没有真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放到发展全局中去认识、考量和把握,责任和压力尚未完全传导到基层和企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存在一定迟滞。

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困难

莎车县与塔克拉玛干沙漠毗邻,受沙尘影响显著;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造成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平均比例低,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低,空气质量改善难度大。水资源制约严重,生态用水和农业用水紧张。沙化土地面积较大,水土流失面积大,防风国沙林、生态林建设受到制约。土壤环境总体状况良好,但仍存在土壤环境风险。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薄、起步晚,缺乏有效的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技术储备。乡镇企业产生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能力不足。危险废物鉴别工作需求量大,在固体废物执法工作中,尤其不明废物倾倒者被现场控制时,对危险废物鉴别周期长、能力要求高,一般无法满足公安等相关执法职能部门的要求。在实现“十三五”时期生态环境目标的同时,仍面临着改善先天生态环境质量不足的难题。

三、农村人居环境还需提升

乡村污染源量多面广、环境治理水平偏低,农村污水治理工作还需加强。莎车县部分地区农村污水收集系统尚不健全,缺乏配套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存在未有效运维的情况。农业面源污染仍然存在。种植养殖业污染突出,农药化肥施用量高,畜禽养殖废水、农田退水污染治理程度低。

四、应对气候变化基础薄弱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职能的转隶,对于生态环境系统来说是一项全新的业务,尤其是生态环境部门,对专业性强、涉及领域广的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业务熟知度低,在短时间内全面掌握并开展相关工作的难度较大。加之莎车县本身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起步较晚,各项基础工作建设相对滞后,缺乏专业人员,人才队伍培养及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亟待提高。

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能力现代化仍需完善

环保执法力量仍有不足。现有基层环境执法人员偏少,监管任务重、环境风险大;缺乏部分应急救援装备,不能较好满足现场监察执法及应对环境突发事件的需求;环保系统内部监管力量未能高效整合,环境监测数据未能有效用于现场执法监管,精细化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环境监管能力尚不健全。莎车县土壤环境质量的监管能力依然薄弱,土壤治理和修复的经验几乎处于空白状态,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土壤安全利用工作仍处于初期阶段;新时期各类环保问题复杂糅合,相关部门环保职责尚未厘清理顺,涉及多部门的环保问题未能根本解决,权责不明难以实现长效管理;环保监管对象面广量大,监管任务日益繁重,监管要求不断提高,环保监管力量与监管任务不相适应;网格化监管体系尚未真正落实到位,未能达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标准。

六、专项资金投入不足

莎车县作为欠发达地区,财力十分薄弱,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本依靠中央和自治区财政来推动,存在生态环境治理资金投入不足的巨大困难。

第四节 “十四五”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十四五”是一个崭新的起点,是在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莎车县巩固提升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加快推进美丽莎车建设的关键期、窗口期、攻坚期。在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下,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难得的机遇与较大的挑战。

一、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机遇

1、生态文明思想和美丽中国目标指引方向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基本形成。“十三五”期间,随着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逐步深化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地方环保督察深入推进,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识有了普遍提高。2020年是“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莎车县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阶段性目标全面完成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奠定了非常好的基础。“十四五”是确定“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交汇期,在“十三五”规划如期完成、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的基础上,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将迎来更加有利的战略态势。“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继续保持高战略定位,为莎车县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标定航向;十九大提出“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这一战略目标,为莎车县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建设美丽中国提供了根本政治保障。“十四五”期间,全县上下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继续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等先进发展理念,有望逐步迈入经济社会协调高质量发展的全新历史时期。

2、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完善

“十三五”时期,为完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国家对现行的法律法规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涉及环境保护的核心法律法规均进行了修订。自治区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辐射污染防治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进行了相应的修订。经过完善后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体系,是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坚定基础,是确保环境执法机关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的坚强依据,是震慑环境违法行为、减少环境污染的最强武器,对于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环境违法处罚力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3、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红利逐步释放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新疆全面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坚定不移落实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反恐维稳斗争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当前,新疆呈现出大局稳定、形势可控、趋势向好的态势,社会治安状况明显好转,宗教极端主义渗透得到有效遏制,各族群众安全感显著增强,为从根本上解决影响长治久安的深层次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我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各族群众生活不断改善、环境保护事业全面进步,反恐维稳的红利初步得到释放。““十四五”时期,发展将成为自治区的中心工作,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必然带来环境保护技术的进步,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将更加深入人心。

4、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带来新机遇

中央、国务院顺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区域协调发展进入新阶段的新要求,作出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围绕推动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加强财税、金融、产业、用地、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支持。这将有效改善莎车县生态环境、营商环境、开放环境、创新环境,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通达程度、人民生活水平实现有效提升,努力实现与疆内其他地区互补发展、地区繁荣安全稳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一步缩小与内地发展差距。

5、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生态环境改善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将对莎车县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改善农村牧区生产生活条件,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城乡融合发展,着力补齐城乡、农村之间发展不平衡短板,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

6、援疆举措有力提升我县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特殊政策推进对口援疆工作,上海市通过产业引进替代、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完善等全方位加大对莎车县的支持,为莎车县建立绿色产业体系、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改善生态环境提供了持续动力。莎车县作为喀什地区重要的城镇中心节点,在对口援疆特殊政策推进下,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也得到了逐步提高。

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挑战

1、经济发展处于“转型期”

“十四五”期间,莎车县生产总值将平稳增长,到2025年,莎车县经济总量持续扩大,庞大的经济总量将给环境带来较大压力。与此同时,莎车县的城市化率在“十四五”期间将进一步增加,高度的城市化率带来城镇人口的快速增长,环境承载压力空前,资源需求量持续加大。要实现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必须转变现有的发展模式。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经济发展对环境保护的利好方面、以及强化城市生活的集约化利用程度,包括全面发展公共交通、强化可再生资源和清洁能源的统一供给、加强废物集中处理等,都是“十四五”时期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环境治理能力处于“提升期”

莎车县产业结构调整速度较慢,一些企业生产方式较落后,能源仍以煤为主;污染物排放仍然大于环境自净能力;部分污染治理设施仍存在运转不稳定或处于闲置状态;风沙天气时常出现,对环境空气中TSP和PM10贡献较大,造成超标。污染治理设施运转不正常,偷排、漏排现象时有发生;城区中水设施不完善,中水回用率极低;部分乡镇的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收集设施仍然不足。农田林网旱涝灾害导致水土流失;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业污染仍在加重,农药、化肥的施用强度较大;人口增长和传统发展模式对环境的压力加大。相对落后的传统产业和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形成严重的结构性污染;粗放型经济增长模式造成资源能源消耗高、浪费大、污染重。随着经济快速增长,工业、农业和城市生活呈现复合型污染。环境保护没有成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必须同时配套解决的问题。我县还未建立起适合市场调节的环境保护投入保障机制,缺乏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的经济政策,环境质量的改善速度赶不上经济发展的速度。环境监管能力依然薄弱,不能满足当前工作需求,生态环境保护队伍人员不足,环保人才短缺,机构队伍不健全,技术能力等方面相对落后。

3、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逐步凸显

“十三五”期间,莎车县生态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大气、地表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随着工业企业提标改造、淘汰落后和化解过剩产能等工作的深入推进,污染物的排放得到了明显的控制与改善,污染减排的空间逐渐变小。“十四五”时期,莎车县实现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的目标任务将更加艰巨。莎车县作为荒漠化防治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局部生态环境较为脆弱,亟需提升荒漠化防治能力。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在产业准入、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面临的约束逐渐增加,面临着建设用地指标不能满足项目用地需求,补充耕地位置偏、质量差、质量不高等问题。莎车县亟需精益生产方式、提高技术水平,提升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水平,避免经济发展造成的环境污染。

4、环境监管能力不适应环境形势的需要

莎车县长期以来环保机构不健全、不完善,环境保护工作较为滞后,环境保护基础薄弱,环境管理能力不足。由于编制短缺,人员、设备相对紧张,环境管理工作中存在违法难究、执法不严、监管不力的现象。面对当前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县生态环境保护的队伍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5、地方财政困难,生态环境保护资金投入不足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的不断增大和维护稳定、疫情防控等形势的严峻性,企业经济效益受影响,县本级财力趋于紧张。而莎车县属于西部不发达地区,政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市场融资机制尚未有效建立,社会资金投资环保事业体系尚未形成,无法安排较多的环境污染治理配套资金,环境污染防治资金来源的多元化难以实现。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喀什地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总体安排,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牢牢锚定“展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文明高度发达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思想,以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为导向,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主要抓手,以依法严管为保障,以维护生态安全为重点,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发展方式,落实减污降碳总要求,着力推进碳达峰行动,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为推动莎车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做好引领,为建设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莎车奠定基础。

第二节 规划原则

一、坚持力度不减、措施不减的基本基调

本规划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上,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美丽莎车建设新征程的规划,“十四五”期间,莎车县仍处于需要不断拼搏进取的阶段,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成效不稳固,各项工作进展不平衡,稍微松懈就会呈现倒退趋势,政策机制、可达可行等各方面不确定性、敏感性加大,从莎车县自然生态脆弱的实际出发,充分掌握我县的特殊性、基础性,要将力度不减、措施不减作为规划主基调。

二、坚持系统保护、综合治理的基本路径

实现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城市和农村统一监管的“三个打通”,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相融合,实现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相融合,实现城市环境质量管理与乡村振兴相融合。

三、采取着眼长远、好差并举的战略路线。

面向2035年生态环境根本改善的总体目标,五年一个台阶,最终实现基本建成美丽莎车。坚持持久战与歼灭战相结合,持续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十四五”期间,打好重污染天气歼灭战,推进PM2.5、水生态、土壤等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实现生态状况持续提升。

四、坚持补足短板、改善环境的基本手段。

坚持全县共治,源头防治,加快完善县城、工业园区和重点乡镇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水资源“三条红线”,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提高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满足我县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求。

五、坚持系统治理、协同增效的基本策略。

强化系统治理的思维,进一步突出环境治理与生态系统协同联动。从经济、社会与环境统筹考虑,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大气、水、土壤等环境协同治理、保护修复治理的考虑;大气常规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减排;从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出发,莎车县生态系统保护由单一保护进入系统性、整体性保护转变。

六、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兵地环境治理体系。

牢固树立兵地“一盘棋”的思想,以切实解决兵地突出环境问题为目标,创新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统一领导、事权明晰、同规同标、纵垂横联、责任落实的兵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兵地生态环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地方和兵团横向执法信息、各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之间纵向执法信息的交互,打通信息瓶颈,做到执法数据共享、资源共享,提高联动执法工作效率。

第三节 规划范围与时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莎车县辖区,总面积8956.11平方公里,辖38个乡镇(街道、管委会、场)、568个村(社区)。户籍人口89万,有维吾尔族、汉族、回族、塔吉克族等20多个民族,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91%。莎车有着3000多年的历史。曾几度成为西域闻名遐迩的部落国,先后称为莎车国、渠沙国、叶尔羌汗国,是古丝绸之路的要冲,军事驻守重地。是一座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中亚文化与西域文化融为一体的历史文化名城。

二、规划时限

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四节规划目标与指标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面向建设“美丽莎车”,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到2025年,全县生态环境保持良好,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控制在自治区下达指标范围内,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空气、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水生态建设得到加强,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土壤安全利用水平与生态系统稳定性逐步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社会生态文明意识显著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治理改善有明显的获得感,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莎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34.27%,PM2.5年均浓度小于52.8微克/立方米,二氧化氮与臭氧浓度得到改善,重度污染天数持续下降。主要河湖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100%,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全县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土壤环境总体得到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全县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氮、总磷、重金属及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显著减少,完成地区下达的减排目标。

——生态系统功能进一步提升。森林覆盖率稳定提升,沙化土地扩大趋势明显减缓。生物多样性保护显著加强,全县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得到进一步提升,生态安全格局得到进一步优化。

二、具体目标

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大于37.3%,PM2.5年均浓度较控制在52.8ug/m3以下,城市空气重度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5%以内。主要河湖监测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城市建成区不新增黑臭水体。全县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不出现地下水V类水体。土壤环境总体得到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总量控制指标: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减排量控制在地区下达的指标范围内。

应对气候变化: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等指标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

环境风险防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1.3起/万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达到100%。

生态环境保护:生态质量指数(新EI)保持稳中向好,森林覆盖率达到19.6%以上,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不降低。

三、主要指标

根据《新疆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喀什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及实施方案》评估指标体系,结合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设置“十四五”期间生态环保主要指标26项,其中约束性指标15项,预期性指标11项,涵盖环境质量改善、总量控制指标、应对气候变化、环境风险防控、生态环境保护五大类。

表2-1莎车县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21-2025年)指标

指标类型序号指标名称单位2020年2025年指标

属性

环境质量改善

(11项)1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39.2>34.27约束性

2城市空气细颗粒物PM2.5ug/m3116<52.8约束性

3城市空气重污染天数比例%330.5约束性

4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优良比例%100100约束性

5主要河流监测断面劣V类水体比例%00约束性

6湖库水质优良比例%100100约束性

7湖库监测点位劣V类水体比例%00约束性

8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100100约束性

9城市黑臭水体比例%无预期性

10地下水质量V类水比例%00预期性

11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30预期性

总量控制指标(4项)12化学需氧量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548约束性

13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63约束性

14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169约束性

15氮氧化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吨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398约束性

应对气候变化(3项)16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约束性

17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降低%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约束性

18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预期性

环境风险防控(5项)19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9898预期性

2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95预期性

21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1.3起/万枚预期性

22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100预期性

23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率%100100预期性

生态环境保护(3项)24森林覆盖率%16.9219.6预期性

25生态质量指数(新EI)%——稳中向好预期性

26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面积比例——保持比例不降低约束性

(注:2025年目标值为规划研究预测目标;2020年为基准年实际值)

第三章 坚持创新引领,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要求,培育绿色新动能,以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和效率提升为着力点,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第一节 完善绿色发展机制

实施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严格执行能源、矿产资源开发自治区政府“一支笔”审批制度、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度,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守住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水资源承载能力,严格实行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强化节水约束性指标管理。强化地下水超采治理。

健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划定并严格落实“三区三线”,明晰农业、生态、城镇三类空间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持续优化城市化地区、农产品产区、生态功能区布局。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标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对国土空间分级分类实施管控,推动形成优势互补、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严格落实国家绿色产业指导目录标准,依法依规把好土地审批供应关,加强建设用地准入监管。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规范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推广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先进技术。

严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严格执行莎车县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加快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统计体系,强化高质量发展的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健全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和赔偿制度。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节 持续优化产业结构

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高质量发展与严格环境准入标准相结合,坚持淘汰落后与鼓励先进相结合,支持产业发展向产业链中下游、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坚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引导产业向绿色生产、清洁生产、循环生产转变,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支持企业实施智能化改造升级,推动有色金属、钢铁、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传统产业改进工艺、节能降耗、提质增效,促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发展。

强化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县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立足产业园区(开发区)自身优势和比较优势,结合“三线一单”和规划环评要求,进一步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明确产业定位,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打造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推进企业入园,严格园区准入标准,完善和落实园区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发展,加快智慧园区建设,补齐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园区“三废”综合利用等配套设施建设。

壮大绿色环保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材料、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产业与绿色环保产业融合创新,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比重。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培育支持环保技术装备研发生产,推动环保产业集群发展,扶持一批精专特优中小企业。加强科研平台建设,提升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构建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协同的节能环保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第三节 建设清洁低碳能源体系

严格控制煤炭消费。加强能耗“双控”管理,合理控制能源消费增量,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合理控制煤电装机规模,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推进燃煤电厂灵活性和供热改造。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的原则,继续推进“电气化喀什”建设,实施清洁能源行动计划,加快城乡结合部、农村民用和农业生产散烧煤的清洁能源替代,加大可再生能源消纳力度。稳步推进“煤改电”工程,拓展多种清洁供暖方式,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水平,暂不能通过清洁供暖替代散煤的地区,严禁使用劣质煤,可利用“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替代散烧煤。

大力发展清洁能源。进一步壮大清洁能源产业,着力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模式,推动化石能源转型升级。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推进风电和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积极开发分布式太阳能发电和分散式风电,支持可再生能源与工业、建筑、交通、农业、生态等产业和设施协同发展,配套发展储能产业,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微电网、局域网,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和消纳能力。

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严格新建建筑节能要求,推进公共建筑执行节能75%标准,鼓励建设超低能耗建筑。将绿色建筑基本要求纳入工程建设强制规范,城镇新建建筑全面建成绿色建筑。持续推动供热老旧管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采用可再生能源、燃气、电力、热电联产等方式加快供暖燃煤锅炉替代,逐步开展公共建筑能耗限额管理。提高清洁能源占比和能源高效利用。

提升重点行业领域能效水平。加强高耗能行业企业的能效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能工作,有效降低单位产品能耗。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实施重点工艺环节的能效提升改造。

第四节 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货物运输绿色转型。大力推广“公转铁”运输组织模式,力争长距离公路货物运输量占比逐年递减,铁路发送量占比持续增加。推进重点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原辅材料及产品由公路运输向铁路运输转移,降低大宗货物公路运输比重,减少重型柴油车使用强度。持续强化货运车辆燃油消耗量限值标准管理。

推广绿色新能源技术。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加快充电桩建设,建设高速公路沿线、物流集散地充电桩,鼓励开展充电桩进小区相关工作,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逐年增加新能源车辆占比,提高城市公交领域新能源车辆数量。

第四章 应对气候变化,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聚焦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强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调整等源头管控措施,探索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控制,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推行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统筹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领域深入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切实增强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

第一节 推进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

根据莎车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探索实施以二氧化碳排放强度控制为主、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为辅的制度。抓紧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县各部门和行业开展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深入研究达峰目标及达峰路线图,制定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和配套措施,包括研究制定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行动方案,强化各领域各层级的贯彻落实。鼓励能源、工业、交通和建筑等领域制定达峰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达峰目标任务分解,加强达峰目标过程管理,加强对全县各部门和行业的指导,强化形势分析与激励督导,确保达峰目标如期实现。推动重点行业制定达峰行动方案。推动全县电力、水泥、有色等重点行业制定达峰目标,争取在2025年左右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

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依托未来社区低碳场景构建,探索生态绿色城乡综合能源服务模式,重点在建筑材料、采暖系统、能源供应系统、智慧用能服务等领域率先推进低能耗、零排放技术。加强建筑与公共设施节能,加快推进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的节能及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加快供热计量传输平台建设,强化宾馆、办公楼、商城等商业和公共建筑低碳化运营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因地制宜推广余热利用、高效热泵、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等低碳技术,创建节能型社区,鼓励使用节能型材料,推广节能灯具和节能家电的使用。鼓励引导生活用能方式向清洁低碳转变,建设绿色低碳村镇,适时推动绿色生态城区和零碳排放建筑试点示范。加大节能宣传,提高社会节能意识,推行全民节能行动,营造全社会共同节能的良好氛围。

持续推动碳市场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碳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监督检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和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情况,夯实碳配额分配和碳排放权交易数据基础;积极指导开展能力培训,提高相关企业参与碳市场建设的能力和管理水平。在发电行业率先实现线上交易的基础上,逐步推动电力、水泥、有色等更多行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探索开展林业碳汇交易,充分发挥林业碳汇交易在助力生态建设、扶贫脱贫攻坚、绿色低碳发展中的多重作用。

第二节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控制重点领域二氧化碳排放。推动能源、建材、电力等重点领域技术升级,控制工业过程温室气体排放,推动工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积极鼓励发展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低碳技术。持续推进交通领域、建筑领域二氧化碳控排,提升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推动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推广“公转铁”多式联运,构建绿色高效交通运输体系;强化绿色建筑要求,加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深化建筑领域清洁能源利用,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加大低碳技术创新支持力度,积极开展绿色低碳产品推广试点。

促进大气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控制。开展工业、农业温室气体和污染减排协同控制研究,减少温室气体和污染物排放。强化污水、垃圾等集中处置设施环境管理,协同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加强节约能源与大气污染防治协同有效衔接,促进大气污染防治协同增效。

控制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业生产过程氢氟碳化物、氧化亚氮、全氟化碳与六氟化硫排放。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控制畜禽养殖和农田甲烷、氧化亚氮排放。加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低碳化处理,提高资源回收利用效率。

第三节 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强化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基础设施适应能力,加强极端气候应对,提高农林牧业适应能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体系,强化气象灾害风险管理,提升重大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极端气象灾害造成的影响。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对极端天气事件和气候危机应对处理能力,不断增强对气候变化的响应能力。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深入研究气候变化规律及区域响应。

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管理融合提升。积极推进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全面融入生态环境法规标准政策体系,切实加强应对气候变化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融合。探索将气候变化影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在规划环评中探索开展碳排放评价,研究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健全温室气体排放统计、监测、核算和报告制度。统筹排污许可和碳排放管理,协同实施污染物与碳排放量核算、核查。

第四节 践行绿色低碳生活

开展全民节能低碳宣传教育。推动节能低碳知识进学校、进课堂、进社区、进家庭、进机关、进园区等。持续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六五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创新开展节能低碳体验性、趣味性活动,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充分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加强节能减排降碳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发挥公共机构带动引领作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要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健全节约能源资源管理制度,推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力度。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回收利用,遴选建设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并开展成效评估工作。组织开展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加大创建工作的动态管理和定期复核。

推进全民绿色消费。积极推广低碳出行,营造低碳消费环境、引导低碳消费行为、培育低碳生活理念。鼓励企事业单位、市民通过认养植树、使用节能低碳产品、减少碳足迹等方式减少碳排放。鼓励宾馆、饭店、景区推出绿色旅游、绿色消费措施,严格限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发展旅游区绿色建筑,配置低碳环保设施。鼓励公共场所推广使用节能、节水、环保、再生等绿色产品。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

专栏1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

1.林业碳汇工程

2.低碳化改造工程

3.温室气体清单编制项目

第五章 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持续提升空气质量

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为核心,根据我县大气环境主要受自然沙尘污染影响这一实际,推进大气环境精准治污,明确污染控制类型,科学施策、科学治污。

第一节 强化工业污染治理,减少污染源头排放

强化工业企业大气污染治理。大气污染企业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和承担工业大气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加强工业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并接受社会监督。

继续强化工业污染防治。一是继续严格水泥行业污染防治,水泥熟料窑应配备低氮燃烧器,采用分级燃烧等技术,窑尾配备脱硝设施,窑头、窑尾配备高效除尘设施,窑尾废气二氧化硫不能达标排放的应配备脱硫设施,确保满足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二是加强工业窑炉污染综合治理。完善我县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管理体系。推进工业窑炉全面达标排放,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工业窑炉装备和污染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工业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进一步下降,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区域水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窑炉,应参照相关行业已出台的标准,全面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三是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稳步推进化解煤炭等过剩产能。联合商信局组织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和分类整治。四是深入开展工业企业提标改造。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砂石料、矿山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按照“一厂一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规范化整治要求和完成时限。

实施燃煤燃气锅炉整治。一是加快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建设。推进清洁供暖,扩大集中供热,推广民用节能环保采暖炉,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工程建设。在供热供气管网覆盖不到的其他地区,改用电、生物质能等新能源,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系统。二是严把新锅炉市场准入关。推动锅炉效率进一步提高。落实燃煤锅炉清单制度,明确整治方案。推进锅炉生产、经营、使用等全过程节能环保监督标准化管理。三是持续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对于10-65蒸吨/小时的锅炉,要综合运用集中供热、清洁能源替代、提标改造等措施,实施整合、改造或淘汰。通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热力和燃气管网建设。

第二节 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加快调整能源结构。一是持续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作为大气污染防治关键举措和能源结构调整的首要任务,积极推进能源生产结构调整。逐步推行以电代替煤炭,加快煤改电工作进度,推动加快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分解落实。二是稳步推进清洁取暖。充分利用电能、天然气、锅炉尾气余热、地源热泵、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地选择清洁取暖方式,逐步提高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分步骤推进清洁取暖计划。三是积极推进能源提效降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动建材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行业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以减煤为重点的节能工作和以电代煤、以气代煤工作。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坚持增加供应与提高能效相结合,加强供气设施建设,推广城镇居民使用天然气。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加强交通运输节能改造,推进以电力和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为燃料运输装备的应用,先行在城市公交车、出租车等城市物流配送领域推广应用纯电动、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辆。到2025年营运货车、营运客车单位运输周转能耗均有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在2019年基础上再降低5%。加强建筑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保障性住房等要率先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要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加快推进供热老旧管网改造和供热计量传输平台建设,促进供热节能降耗。2025年,人均能耗水平下降和单位建筑面积能耗均控制在地区下达指标范围内。

推进面源污染治理。一是加强扬尘综合治理。严格落实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控制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严格烟花爆竹禁限放管控。完善城乡垃圾处置体系,推进资源化综合利用。二是绿化及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加强矿山开采扬尘综合整治和植被恢复。规范辖区采矿区矿产品及废弃物堆集区域、堆放高度,纠正矿山企业乱堆乱放、管理无序等违法行为。加大日常检查和监管力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工作。三是加强沙尘天气防控。首先应大力发展“退耕还林草发展畜牧业、经济林草间作”模式。经济林更具当地气候条件以核桃、巴达木为主,他们均对土壤立地条件要求不严,这是改变生态环境的首选。四是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作用,在初春、秋收和夏收阶段开展秸秆禁烧专项巡查。2025年,秸秆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推进农业大气氨污染防治,加强种植业氨排放控制,调整氮肥结构,改进施肥方式;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鼓励农村地区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五是加强农业大气氨污染防治。加强种植业氨排放控制。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调整氮肥结构。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

第三节 加大重点区域管控,统筹大气污染防治

加大重点区域管控力度。一是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继续开展“大气污染源专项执法行动”,强化环境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实行联合执法、交叉执法,严厉打击超标排放、数据造假、偷排偷放、无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监控力度。加强对全县重点大气污染源的环境监管,对排放企业核发环境许可证,实施排污许可管理。完善环境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科研和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治理。一是加强应急措施实施与动态决策管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完善各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动机制。我县按照喀什地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县应急预案和分级管控措施。加强应急措施实施与动态决策管理。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完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应急能力。提高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有毒有害废气污染控制。加强有毒废气企业的环境监管,推进有毒废气排放工业企业的工艺技术改造,对重点排放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开展重点行业有毒废气监测,减少含汞、铅、恶臭等有毒有害废气的排放。把有毒有害废气排放控制作为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明确严格的控制措施和应急对策。

第四节 强力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

一是全面加强柴油车环保达标监管。进一步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厉打击生产、进口、销售不达标车辆违法行为。在生产、进口、销售环节加强对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抽查核验新生产销售车辆的OBD、污染控制装置、环保信息随车清单等,抽测部分车型的道路实际排放情况。

二是加大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力度。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重点查验污染控制装置和环保信息公开情况,实现重点车型全覆盖。配合农业农村部门完成全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统一编码登记。抓紧划定本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严格管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是加强车辆环保管理。利用ETC系统实施机动车环保排放阶段信息化管理。实施在用车检测/维修制度。积极开展机动车排气污染实时监测和抽检工作,建立车辆行驶过程中尾气排放的实时监控体系。设立专项资金补贴鼓励高排放车辆提前报废。研究制定机动车保有量控制方案,控制机动车保有量过快增长。

专栏2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工程

1.实施莎车县脱硫脱硝除尘改造工程

2.开展莎车县工业炉窑专项整治工程

3.莎车县燃煤燃气锅炉升级改造工程

4.莎车县扬尘综合整治工程

5.开展莎车县秸秆禁烧专项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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