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开展风电防冻抗冰技术应用的通知》。
《通知》指出,加快推进已建风电项目改造。凡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改造的风电项目,均可纳入试点范围并享受免配储能的政策支持。各相关风电开发企业根据已建风机防冻抗冰改造需求判定标准,结合省内试点风电项目改造效果,全面开展风电项目抗冰改造,其中,试点文件中的改造任务争取在2023年11月底前全部完成。按要求完成改造的风电项目,将优先保障电力消纳;改造不积极的风电项目,湖南发改委将视情况限制其主要投资方在湘参与投资建设风电项目。
新建项目严格执行应用标准。纳入“十四五”建设方案的风电项目,应严格执行应用标准。其中,位于冰冻区域的风电项目,风电开发企业在测风时要同步收集相关气象数据,便于冰冻预测分析,在编制项目申请报告时应将各风机的冰冻预测分析和拟采取的防冻抗冰措施作为重要内容。位于冰冻区域的已核准、开工项目,在应用标准出台后,风电开发企业应对拟购风机落实防冻抗冰要求,对已购风机应及时开展技术改造。电网企业在风电项目并网前应核查防冻抗冰措施落实情况,未严格执行应用标准的项目可以不予并网。
根据湖南省发改委9月下发的《关于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试点工作的通知》,湖南发改委在前期各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全省风电历史冰冻情况,从年覆冰时间超过240小时的风电场中,选择部分机组形成了抗冰改造试点建议清单,洋见附件。请相关开发企业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风电抗冰改造的重要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抓紧组织改造,鼓励风电企业与抗冰改造技术单位创新合作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请各相关开发企业尽快明确风电抗冰改造方案并报我委备案,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委提交抗冰改造成效评估报告。为保证试点效果,本次试点不建议采用单一涂层技术路线"。
请各有关市州发改委协助湖南发改委开展项目调度与协调等工作,湖南发改委将根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评估。对按期完成抗冰改造的风电机组,免除改造机组对应容量配置15%比例储能的要求,效果显著的将授牌鼓励;对消极对待抗冰改造试点的开发企业,将严格控制其后续省内新能源项目投资。
详情见下:
各有关市州发改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各有关风电开发企业:
随着我省风电装机规模的逐步提升,因履冰影响导致风电机组退备现象日益凸显,对冬季电网的安全调度运行带来极大影响。根据《湖南省强化“三力侦撑规划(2022-2025年)》和《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有关要求,为不断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水平和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有效保障迎峰度冬电力供应,经研究,我委决定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委在前期各单位自主申报的基础上,结合全省风电历史冰冻情况,从年覆冰时间超过240小时的风电场中,选择部分机组形成了抗冰改造试点建议清单,洋见附件。请相关开发企业高度重视,深刻认识风电抗冰改造的重要性,在确保安全的前期下抓紧组织改造,鼓励风电企业与抗冰改造技术单位创新合作模式,加快推进项目实施。
2、请各相关开发企业尽快明确风电抗冰改造方案并报我委备案,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改造工作,2023年3月31日前向我委提交抗冰改造成效评估报告。为保证试点效果,本次试点不建议采用单一涂层技术路线"。
3、请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在我省进入防冻融冰警戒期前,对清单范围内的自有资产送出线路实施抗冰改造,并对非自有资产送出线路抗冰改造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和技术监督。
4、请各有关市州发改委协助我委开展项目调度与协调等工作,我委将根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评估。对按期完成抗冰改造的风电机组,免除改造机组对应容量配置15%比例储能的要求,效果显著的将授牌鼓励;对消极对待抗冰改造试点的开发企业,将严格控制其后续省内新能源项目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