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中国铀业纳岭沟铀矿开发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中核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正式签订《内蒙古塔然高勒井田煤铀安全共采互不影响和权益保护协议》。
2010年,中核集团在鄂尔多斯盆地北部发现了纳岭沟铀矿床,通过后续的勘查和工艺试验,明确了该矿床特大型资源规模和地浸采铀开采工艺,此后,该矿床的开发被列为国家重点产能项目。纳岭沟铀矿床位于煤炭矿业权范围内,与国家能源集团塔然高勒煤矿在空间上高度重叠。自2012年开始,中核集团与国家能源集团为实现铀煤协同开采,进行了大量的科学研究和现场试验,开展了区域内铀矿资源调查评价及重点区煤矿勘查,确立了“先铀后煤、协同开采”的原则,科学划定了双方开发范围、制定了开采时序,明确了双方责任和义务。
此次协议的签订,标志着纳岭沟铀矿床开发项目进入了实质性开发阶段,推动了中国铀业“十四五”铀矿产能项目进程,对进一步提升我国天然铀保障能力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