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期间,国家能源集团生产供应商品煤3088万吨,发电466亿千瓦时,供热1280万吉焦,主要生产指标均超去年同期,圆满完成能源电力保供任务。
国家能源集团党组将保障党的二十大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制定专项方案,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环京重点企业的检查督导,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日调度”“零报告”制度,持续完善预警叫应机制,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环保等事件发生。党的二十大期间,国家能源集团生产运营系统全力发挥“煤电路港航运”核心优势,全方位深化拓展“大一体化”协同,持续提升高水平生产运营、高质量能源保供能力。环京、东北及蒙东、西南、宁夏等地区电厂燃煤可用天数保持在20天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