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月,延安市全社会用电量为97.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第一产业用电量增速较快,第二、三产业用电量增速平稳。分产业看:
一产用电量为0.5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57%,同比增长7.6%,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04个百分点。其中:畜牧业增长55.0%。
二产用电量为72.6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4.53%,同比增长4.5%,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3.32个百分点。其中:工业用电量为70.9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
三产用电量为16.40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16.82%,同比增长5.3%,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88个百分点。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略有增长。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7.8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的8.08%,同比增长2.8%,拉动全社会用电量增长0.23个百分点,其中乡村居民用电量增长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