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发布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3号机组核准前的公示。该项目位于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2号,扩建1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配套同步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辅助设施。
详情如下: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茂名博贺电厂3、4号2×1000MW机组工程3号机组核准前的公示
申报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茂名市滨海新区电城镇茂名港大道2号
建设年限:25个月
总投资:458794.0万元
资金来源:91758.8万元来自自有资金,剩余部分来自国内贷款。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规划建设1台100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审批处室:省能源局电力处
联系电话:020-83138753
电子邮件:nyjdlc@gd.gov.cn
邮件编码:510000
邮政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10号楼808室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2-08-16至2022-08-22。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