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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关于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

日期:2022-08-11    来源:北京发改委

国际电力网

2022
08/11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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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输配电 变电站 国网北京电力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单位《关于核准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22〕231号)和《关于核准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项目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22〕138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输变电工程设备及线路安装类工程有关意见的函》(京规自函〔2020〕2174号)文件,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单位实施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高岭110千伏变电站主变增容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北京市密云区高岭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况:本工程在现状高岭110千伏变电站内,将现状2台2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增容为2台50兆伏安有载调压变压器,利用现状站外第一基110千伏铁塔与站内110千伏架构间敷设110千伏单回架空线路87米,配套建设无功补偿装置及相关二次设备。具体建设规模指标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核定。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5032.83万元。全部由你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建设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划、土地、环保等规定,并办理相关手续。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你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项目建设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如需延期开工建设的,应当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8月10日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0号),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ggzyfw.beijing.gov.cn)上全过程公开。

3、招标方案核准意见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有效。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经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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