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委会近日印发通知,将在全省水电站建立首席安全官和安全员制度。
通知强调,深刻汲取今年甘孜藏族自治州丹巴县关州水电站“1·12”较大透水事故教训,推动水电站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地落实。
根据通知,水电站均应设置首席安全官,并配备安全员。
安全员对本班组的生产安全状况进行巡查,实时管控风险隐患;
首席安全官对风险隐患问题组织排查,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并定时向水电站负责人和属地监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和重大问题;
每月水电站必须组织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同时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根据评估结果对首席安全官和安全员兑现奖惩,全年安全生产无事故的给予年度特别奖励。
四川省安委会要求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水电站企业逐一落实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做到不漏一企一站。
各级安委办要将水电站企业落实首席安全官、安全员制度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查、巡查和党政同责工作目标绩效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