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新闻办7月1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情况。
在绿色低碳消费观念驱动下,山东省新能源汽车已达73.38万辆。为保障居民充电,山东要求新建小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推动充电基础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同时将快充站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设施。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于秀忠:“截至2021年底,我省累计建成充换电站4971座,充电桩保有量达到11.76万台,同比增长50.77%。其中,公共充电桩4.56万台,专用充电桩2.23万台,个人充电桩4.97万台。”
近年来,山东不断优化充电设施发展顶层设计,简化建设审批手续,推出财政奖补、用地指标保障和充电优惠等措施,加快充电设施“两网一平台”建设,真正让群众充电更方便、更实惠。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董京营:“居民个人充电桩晚上10点至次日早上8点充电电价仅需0.385元/千瓦时,比原来降低0.17元/千瓦时,进一步降低电动汽车用电成本。”
到2025年,山东省充换电站将超8000座,个人充电桩达到25万台以上,县级城市城区将建成2座以上中型公共直流快充站,乡镇将至少建成1座小型公共直流快充站,形成完善的城乡充电服务网络,推动交通出行向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