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辽宁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丰富电力交易品种,增加市场主体合同电量调整手段,降低市场主体违约风险,东北能源监管局积极引导完善用户合同电量转让交易,近期,指导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历史首次组织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共有27个市场主体参与交易,其中售电公司14个,电力用户13个,成交电量12.45亿瓦时。
辽宁省是东北电网的负荷中心,用电量占全区域一半,随着中长期电力市场建设的持续推进和市场化交易电量比例的不断增长,交易电量与实际发用电量偏差问题逐渐凸显。东北能源监管局高度重视辽宁电力市场建设和全区域经济大局,在考虑不同市场主体诉求下,结合《辽宁省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细则(暂行)》,积极推进用户侧合约电量转让交易机制,首次开展用电侧合同电量转让,此次交易的成功组织有效规范了市场主体行为,激发市场主体内在活力,进一步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不断培养市场成员的主体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好市场秩序,密切跟踪各项市场规则实施后的执行情况,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