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东北区域新能源高质量发展,规范新能源发电机组延寿运行,东北能源监管局拟组织制定《东北区域新能源超期服役发电机组延续运行暂行规定》,并于7月12日在沈阳组织专家召开了制定该暂行规定必要性的论证会。东北区域来自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电网及发电企业的8名专家参与论证会。
论证会上,东北能源监管局行业处负责同志首先介绍了该暂行规定的出台背景和意义,会议围绕延寿基本原则、升级改造模式及机组并网安全运行等方面进行了探讨。通过深入交流,与会专家一致认为,东北能源监管局组织牵头制定该暂行办法非常必要和及时,在国家出台新能源发电机组延寿和升级改造明确政策规定之前,东北能源监管局结合监管实际和东北区域部分新能源企业的实际需求,为国家政策的出台提供实践依据,对新能源企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下一步,东北能源监管局将认真研究与会专家提出的相关建议,做好与各部门工作的衔接,积极推动暂行规定的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