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按照国家能源局统一部署,东北能源监管局、吉林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吉林省电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并组成检查组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及所属九台电厂开展安全生产现场检查工作。
检查组对照检查方案,通过查对汇报材料、谈话交流、查询公文流转系统、核对隐患排查清单等方式,对华能吉林公司和九台电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双重预防机制、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和发电机组涉网安全等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检查。检查过程中,检查组与华能吉林公司相关部门及业务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研究分析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产生的根源,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升。
现场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并要求被检单位举一反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再排查活动,进一步研究细化工作举措,提高本质安全水平。
本次安全生产检查,是东北能源监管局与吉林省能源局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局“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监管要求,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的原则开展的一次联合检查,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的具体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