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市场运营机构、有关电力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等市场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及其配套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规范电力中长期交易,根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20〕88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办〔2021〕809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湖南实际,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我们制定了《湖南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2022年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