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展改革委(州能源局):负责协调电力企业设施修复项目计划安排;组织做好储备粮食和食用油的调拨供应工作;开展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必要时,采取价格紧急干预措施。履行州指挥部办公室职责;负责协调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协调全州发、供、用电力资源的紧急调配及应急发电设备燃料在应急状态下的供应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电力企业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电力恢复后,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调查。
州工信科技局:根据需要调用应急无线电频率,确保应急无线电通信指挥畅通;指导协调工业企业做好防范次生灾害工作。负责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州教育体育局:负责指导各级学校、托幼机构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和维护稳定工作。
州公安局:负责维护事发地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应急消防工作;依法监控公共信息网络。
州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事发地民政部门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州财政局(州国资委、州金融办):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负责督促所监管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督导危化企业全力控制衍生次生灾害,尽可能减少停电损失。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事件衍生的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协助、支持有关单位防范、处置、化解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有关风险问题。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有关责任部门和责任单位做好威胁重要电力设施的地质灾害灾情风险评估,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州生态环境局:负责排查重大污染源环境安全隐患,做好应急水源水质监测、保护及环境污染事件防范处置等工作。
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恢复城市应急供水、排水、供气、市政照明、城市排灌站等设施,以及城市主干道的路障清理等工作。
州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运力,疏导滞留旅客,优先保障发电燃料、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道路运输;指导地铁等城市公共交通的应急处置。
州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事发地水文监测、预报、预警等有关信息;组织协调生活用水应急保障工作。
州商务局:负责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协调成品油流通企业紧急供油,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使用自备应急电源。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卫生资源开展医疗救援、卫生防疫、卫生监督、心理干预等工作;帮助指导事发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工作。
州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州指挥部参与事件救援;经州人民政府授权或者委托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调查处理工作。
州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应急期间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的加工、流通环节监管,防止因大面积停电造成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依法打击囤积居奇以次充好、欺行霸市等违法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州广电局:负责及时启用应急广播电视输出和传输应急保障措施,确保应急广播信号正常传输。
州林草局:负责做好森林火险预警及风险评估工作;协调电力抢修中林木砍伐工作。
州防震减灾局:负责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区域地震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信息。
州气象局:负责开展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等区域气象监测、预警及灾害风险评估工作,并及时提供有关气象信息。
德宏军分区:负责组织协调驻德宏部队和民兵预备役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武警德宏支队:负责组织协调武警部队参与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芒市机场:负责组织疏导、运输机场滞留旅客。
电力企业:积极防范和化解网络攻击,消除网络安全风险。有关电网企业负责做好应急保供电和电力设施应急抢修,科学调度,尽快恢复系统稳定。有关发电企业负责及时修复受损电力设施,保持本企业发电设备处于健康状况,随时按照指令开机。水电企业要加强对所辖水库大坝的巡查防护,及时发现、处置可能出现的险情。火电企业要保障燃煤库存,提高我州电力系统的应急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