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河北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保障助力经济稳定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持续做好电力供需衔接,确保电力运行平稳有序。足额安排迎峰度夏优先发电量计划,督导优先发电计划履约率,加强发电机组日常运行激励和考核管理,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管理,降低受阻率和非停率,提升网内机组运行水平。全力做好外购电力组织工作,争取电力硬缺口清零,切实提高总体电力保障能力。
《通知》指出,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坚持“节约用电助力、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管理理念,制定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建立调节负荷资源库,开展实战演练,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用电削峰。坚持电力运行日监测日调度,密切跟踪电网运行和发电企业出力情况,适时开展电力交易信息通报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通知》指出,保障项目建设用电。对2022年全省695个省重点新扩建项目电力配套,建立发展改革部门与电力公司“双联络”机制,帮企业联系供电路径规划、审批等事宜,提前安排接入系统、验收送电,确保省级重点新扩建项目用电需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前获取新(扩)建项目信息,建立每日项目信息传递、更新机制。对于已获取的立项信息,分类建立储备项目“意向库”“储备库”“项目库”,根据用电需求实行动态管理、上门服务,超前服务所有新扩建项目。
原文如下: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保障助力经济稳定运行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扎实稳定全省经济运行一揽子措施及配套政策有关要求,加强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保障,制定以下12条具体措施。
一、增强煤炭保障能力。深化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坚持“电煤中长协+省内煤矿+储煤基地+铁路沿线发运站”四位一体保供体系,统筹省内省外两种资源,加大省外煤炭资源调入,省内煤炭企业要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稳产增产,对符合增加产能条件的煤矿,依规办理核增产能手续,确保省内重点煤炭企业生产供应稳定。强化电煤中长期合同全覆盖履约监管,指导储煤基地早储多储、适时投放,发挥应急保障作用。督促发电供热企业严格落实国家提升电煤库存要求,确保电煤库存保持在合理区间。加强与无烟煤、兰炭主产区政府和企业沟通对接,提早落实洁净煤煤源,满足采暖季民生用煤需求。
二、提高煤炭储备水平。加强规划引导,压实地方责任,原则上每个设区市建设1至2个煤炭应急储备基地,重点推进石家庄、承德、张家口、唐山、保定、邢台、邯郸等电厂较集中区域的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提高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紧盯国家确定的4个煤炭储备基地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尽快达产达效。对已投入运营的铁路沿线煤炭发运站,积极组织审核筛选,符合条件的纳入省煤炭应急储备保供体系。各地要结合实际、科学谋划,积极申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并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确保目标任务落实落地。
三、加大煤电资金支持。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积极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政策解读宣贯,组织符合条件企业申报人民银行设立的第一批2000亿元和第二批1000亿元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省内煤炭开发和煤炭储备能力项目建设,增强发电供热企业电煤保供资金支持,切实提高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水平。争取国家电网金融板块支持,通过“电易贷”融资,为省内受疫情影响大、短期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15亿元支持。
四、全力保障电力供应。制定并落实迎峰度夏电力保供方案,持续做好电力供需衔接,确保电力运行平稳有序。足额安排迎峰度夏优先发电量计划,督导优先发电计划履约率,加强发电机组日常运行激励和考核管理,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管理,降低受阻率和非停率,提升网内机组运行水平。全力做好外购电力组织工作,争取电力硬缺口清零,切实提高总体电力保障能力。
五、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坚持“节约用电助力、需求响应优先、有序用电保底”管理理念,制定全省电力需求侧管理方案,建立调节负荷资源库,开展实战演练,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用电削峰。坚持电力运行日监测日调度,密切跟踪电网运行和发电企业出力情况,适时开展电力交易信息通报分析,及时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出现的问题。
六、保障项目建设用电。对2022年全省695个省重点新扩建项目电力配套,建立发展改革部门与电力公司“双联络”机制,帮企业联系供电路径规划、审批等事宜,提前安排接入系统、验收送电,确保省级重点新扩建项目用电需求。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平台提前获取新(扩)建项目信息,建立每日项目信息传递、更新机制。对于已获取的立项信息,分类建立储备项目“意向库”“储备库”“项目库”,根据用电需求实行动态管理、上门服务,超前服务所有新扩建项目。
七、降低企业新装及增容用电成本。推行中小微企业零投资办电,组织电力投资9.18亿元,用于160千伏安及以下中小微企业外部电力配套建设,将低压线路、电缆建设到厂区外,实现15万家中小微企业新扩建项目办电零投资。简化办电流程,在办电审核环节实行企业证照自动获取、一网通办,对证照尚未办理完毕的,实行“容缺受理”“先办后补”。推行典型供电方案自动生成和主动推送,实现中小容量供电方案自动编制、两套以上方案企业自主比选。提供中低压用户受电工程典型设计方案,实施免设计、免审批。投入1.58亿元,将3608个充电桩改造为快充桩,充电速度提高120%。建设运营省新能源车服务平台,服务电动汽车10万台、充电桩2万台。建设邯郸、雄安等重卡充换电基地,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分类编制典型行业无功损耗、三相不平衡、峰谷电费等节能节效措施,根据电费支出帮企业制定能效提升方案,合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八、排查治理电力隐患。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和电网企业协调配合,强化电力安全管理。针对树障、违章建筑、违章施工、除尘、危化设施等方面,开展专项排查治理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专项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督导整改,确保电力供应安全。
九、确保油气稳定供应。督促石油化工企业搞好油气生产组织和市场供应,强化协调联动,保障调运配送畅通,保持合理库存,满足市场需求。指导燃气企业科学预测需求,加强与上游气源企业沟通衔接,签足签实天然气中长协合同。加强需求侧管理,完善应急调峰清单,严格落实国家储气能力建设要求,加速推进新天曹妃甸LNG接收站和外输管线项目建设,切实保障生产生活用气需求。
十、加强运力协调保障。加强与铁路部门沟通衔接,坚持铁路运输协调例会制度和电煤协调保供联动机制,强化铁路运力组织协调,确保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畅通。严格执行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制度,坚持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快电子通行证审核进度,对煤炭、燃油、天然气等能源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实行快审快发、日申日结,公布电子通行证服务咨询电话,及时解决核发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电子通行证数量、发放时效满足需求,切实保障物流畅通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十一、密切跟踪分析研判。加强煤电油气运供需形势动态监测,密切关注要素产供储销及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搞好预测预警,科学分析研判,精准调度调节。坚持重点电厂存煤、储煤基地、环渤海港口存煤、成品油、天然气及重点领域企业复工复产等日监测、日调度、日报告制度,充分发挥省市两级天然气应急指挥中心作用,加强应急值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类矛盾问题。
十二、压紧压实保供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压紧压实能源保供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煤电油气运各要素安全稳定运行。不断完善煤电油气运综合应急预案,细化实化各项措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应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响应、早报告、早处置。强化宣传引导,做好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置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保障迎峰度夏煤电油气运供应、助力经济平稳运行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