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按照国家能源局工作安排,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印发通知,就进一步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有关供电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优化用电营商环境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办电用电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要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对标先进,聚焦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创新服务举措,确保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要进一步压实责任,积极作为,建立健全协调解决群众办电用电问题的长效机制。
下一步,山东能源监管办、山东省能源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关注全省各地贯彻落实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电营商环境有关工作的进展情况,多措并举加快推动全省“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