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部委关于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推动分时段交易结算、健全偏差结算机制等工作要求,广州电力交易中心修编完善了《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实施细则》,按照模拟试运行、试点结算试运行、全面结算试运行三个阶段,积极稳妥推进分时结算工作。
本月,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市场正式转入分时试点结算试运行阶段,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对试点送电类别开展24时段分时结算,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原则,对中长期合同按合约结算,实际送电偏差纳入计划偏差和执行偏差,执行规则对应的价格机制,跨时段电量不再统筹和互抵,更好反映不同时段、不同负载下电力的时空价值。分时段结算工作为中长期与现货市场的衔接奠定了重要基础,是推动南方区域统一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举措。
分时结算要点解读
问:为什么要实施分时段结算?
答:电力生产与消费实时平衡,电能无法大规模存储,不同时段电力供应成本差异很大。供给侧方面,在电力供需紧张时段,分时段结算条件下的差异化定价能够更好反映不同时段的电力商品价值,提升发电积极性,调动高成本机组顶峰发电,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需求侧方面,实施分时结算能够更好发挥市场化电价信号作用,帮助电力用户约定个性化套餐,匹配自身用电特性,主动调整用电习惯,降低用能成本。
问:为什么要开展偏差结算?
答:近年来,南方区域电力生产和消费结构都发生了较大转变,新能源占比不断提高,用电负荷对环境和天气变化更加敏感,电力安全经济运行面临更大挑战。通过健全完善偏差结算机制,能够更好促进市场主体诚信履约,保障西电东送国家战略实施,有效落实政府间框架协议和国家指令性计划。
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实施细则》主要有什么调整?
答:在结算颗粒度方面,由月度峰、谷两段调整为分时24点结算(初期为月分时、逐步过渡到日分时);偏差处理方面,由滚动平衡为主向灵活偏差处理机制转变,区分合约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别结算;结算顺序方面,由市场化优先调整为“合同交易、直接交易、优先发电计划、其他市场化交易”的结算顺序。
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送电偏差怎么结算?
答:根据《南方区域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结算周期出现送电负偏差电量,导致优先发电优先购电电量无法足额执行时,可由市场主体协商一致意见在下一交易申报环节调整滚动;增量电量无法足额执行时,按实际电量结算,不再滚动调整。出现送电正偏差电量时,对偏差电量按计划偏差和执行偏差分别结算。
问:什么是计划偏差,如何结算?
答:计划偏差是指周期内各送电类别下调度计划累计值与交易计划累计值的偏差。鼓励购售电双方在合同约定偏差价格或价格机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按照双方约定开展计划偏差结算。若双方协商不一致,则根据调度机构出具的偏差原因对应价格机制结算。其中:1.因保障清洁能源消纳导致的偏差电量,价格为购、售电省区内市场的当月度市场交易均价折算至交易关口的算术平均值;2.因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导致的偏差电量,价格为购电省区燃煤机组基准电价×K,K=1+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浮上限。3.由调度机构出具说明认定相关方责任,并经送受电主体认可的偏差电量,可按照送受电主体认可的价格结算。
问:什么是执行偏差,如何结算?
答:执行偏差是指周期内各送电类别下结算电量累计值与调度计划累计值的偏差。执行偏差按该送电类别的各类交易加权平均价格结算。
问:跨区跨省市场与省内市场结算如何衔接?
答:市场主体同时参与跨区跨省和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时,广州电力交易中心负责对跨区跨省交易电量进行分割和结算,向相关市场主体出具结算依据,跨区跨省偏差电量按省间规则处理;各省(区)电力交易中心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出具的跨区跨省结算依据为基础,结合市场主体省内交易情况,按照所在省区市场规则处理偏差,并汇总出具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