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越南政府办公厅向总理提交了一份关于 2021-2030 年国家电力发展计划的报告(PDP8)。在本次报告中,工贸部提供了两个方案:基本方案(1号方案 )和能源转型加强方案(2号方案)。
1号方案:
1号方案中,计划到 2030 年总电源容量约 146,000 MW,到 2045 年约 343,000 MW(不包括现有的约 7,755 MW屋顶太阳能电源和电网辅助调节电源2030年2700MW和2045年4500MW)
其中,海上风电到2030年将达到7,000MW,到2045年将达到54,000MW。陆上风电容量也将分别增加14,721 MW和42,650 MW。
与去年2021 年 3 月 26 日第 16827 号报告相比,方案 1 至 2030 年的总发电量减少了约 23,800 MW。其中主要变化如下:LNG 燃气电厂减少 17,800 MW;煤炭火电减少近6000 MW;推迟至2030年后集中式光伏约5,550 MW;生物质电力和其他可再生能源减少 1,500 兆瓦;水电增加了 5,324 MW;海上风电增加4000 MW;抽水蓄能增加了 1,500 MW ……
与调整后的电力总体规划七相比,2030年电源总容量相当,但电源结构有所调整,其中:燃煤火电减少约14800 MW; 推迟至2030 年后集中式光伏发电约 6,500 MW(减少); 海上风电增加7000 MW; LNG燃气电厂增加5,250 MW; 陆上风电增加2860 MW...
值得注意的是,1号方案中,保留了9个已签约PPA/BOT的煤电电源,包括南定1、后江2、永新3和安庆北江等中资企业的大型煤电。然而,在中国不再新建海外煤电的大背景下,这些煤电如何获得融资和EPC建设,以及会否将这些煤电更改为燃气电厂,工贸部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2号方案:
至于2号方案 ,到 2030 年,总电源容量计划约为 150,970 MW,到 2045 年约为 426,857 MW。方案2中取消了上述所说的9大煤电项目,增加了更多的可再生能源规划。
然而,工贸部指出,若从规划中移除约 9,450 MW的煤电(9个项目已部署准备投资,或已签订PPA协议和BOT合同),则会带来解约导致的各种法律和财务问题。基于此,工贸部建议选择1号方案来完成总体规划。
保留核电选项
为2050年实现净排放“0”为目标,工贸部在审议电力规划八时,也对核电发展问题进行了研究。核电被认为是一种近乎清洁的电力生产来源,尤其是在 COP26 之后,核电已被许多国家认可为一种清洁电力生产方式。
但是,目前越南国民议会既定政策要求暂停发展核电。若重新启动核电,政府需要向政治局和秘书处报告关于发展核电的结论和指导,作为将核电项目纳入电力总体规划八的基础。
尚无电网发展规划
据工贸部报告,与此前版本相比,2021-2030 年期间输电网规划减少了数千公里,输电网投资资金减少了约 50 亿美元。政府办公厅评估认为,工贸部没有提交较为明确的、与电源选项同步的电网发展规划,因此没有足够的数据来评估电网项目的总投资。
政府办公厅还指出,越南可再生能源的潜力仍然很大。因此,随着储能等技术飞速发展,工贸部需要结合技术进步,建立透明和完善的竞争机制,合理、高效地利用自有资源,帮助越南成功履行其在 COP26 上的承诺,提高能源自主权。基于此,政府办公室提出“需要对未来使用可再生能源的可能性进行进一步分析”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