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昨日公布,在新的利润管制协议下,220万中电客户的基本电费由下月一日起下调10%,但由于燃煤及天然气价格高企,每度电的燃煤价格收费暴涨1倍,两相抵消之下,电费实质减幅只有3%。我们认为,中电电费减幅虽然较市民期待的两位数有较大的差距,但在通胀高企、物价攀升的情况下,中电减电费仍然有纾缓炽热加风、减轻市民负担的作用。对比中电的电费比港灯便宜44%,中电减电费应该予以肯定和欢迎。不过,中电今次电费不能大幅下调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燃煤价格暴涨。当局需密切监察中电燃煤价格的开支,如发现煤价有回落趋势,就应及时作出调整,降低电费,防止出现加快减慢的情况。
中电之所以能够减电费,一是因为在新的利润管制计划之下,准许回报率由过往的13.5%至15%,下调至9.99%;二是中电放弃兴建液化天燃气接收站,减低未来5年的资本开支,由566亿元减至399亿元,减幅达30%。电力公司原来的准许回报率为13.5%至15%,是由于当时正值通胀高峰期,加上政府希望为电力公司更新设备提供诱因,确保电力供应稳定,才定出如此高的准许回报。如今,随着大量工业北移,本港发电量已有富余,不必再提供优厚的准许利润鼓励投资,反而应该遏制过度投资,避免浪费资源和破坏环境。因此,政府在降低准许回报率的同时,还需继续严格审核电力公司扩大投资的申请,防止市民的电费减幅遭蚕食。同时,当局对燃料价格上升对实际电费造成的影响,应有准确的计算和评估方法,防止电力公司夸大成本上升的压力,确保市民能够在新的利润管制计划之下得到更多的降价实惠。
还需指出的是,中电减价后,电费将由现行平均每度91.1仙,下调至88.4仙,而本港另一间电力公司港灯的电费则为每度127.4仙,两电收费差距将扩大至约44%。对此,港岛区的居民很有意见。虽然港岛区的经营成本比九龙、新界高,但超过4成的电费差距,对港岛区用电户而言,并不合理。港灯将从明年起实施新《管制计划协议》,应主动展示企业的社会责任,以较大幅度降低电费。政府也应加强监控,维护市民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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