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能源网记者获悉,近日,陕西省发改委发布《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提到:
实施原则
(一)推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以“中长期双边协商为主、月度及月内交易为辅”原则,优化“年+月+月内”全时序覆盖交易体系,推进中长期市场连续运营。
(二)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改革。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鼓励购售双方在中长期合同签订中明确交易电价随燃料成本变化合理浮动条款,实行交易电价与煤炭价格挂钩联动,促进购售双方长期稳定利益共享。
(三)稳妥推进分时段交易签约。以保障陕西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可靠供应为基础,研究建立分时段市场化交易机制,以市场交易价格确定用户侧峰谷电价,以价格引导用户削峰填谷。
(四)提高用户侧合同转移灵活性。在月内(周、多日)高频次交易组织中,健全合同电量交易机制,通过合同分月计划调整、合同电量转让交易等方式,为电力用户提供合同灵活调整的市场化手段。
市场化交易范围
供给侧:有序推动燃煤发电企业全部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其中电网安全约束、民生保障电量按“保量竞价”原则在市场化交易中优先出清。
需求侧: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面进入电力市场。
计量结算与合同偏差处理
市场化交易采用“月结月清、偏差结算”机制,交易中心依据合同分月电量和月度实际用电量进行月度结算,并对合同偏差电量按月进行清算。发电侧市场化合同偏差采用上下调预挂牌机制和超发欠发机制处理,售电公司和电力大用户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具体处理方式在后续发布的陕西省电力中长期交易规则中明确。完善银行履约保函违约担保和履约保证保险机制,保障交易结算落实到位。
鼓励市场主体积极签订中长期合同,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80%,并通过后续月度、月内合同签订保障中长期合同签约电量不低于前三年用电量平均值的90%。
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化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含线损、交叉补贴)、辅助服务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交易价格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输配电价格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的标准执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原文如下: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
陕发改运行〔2021〕1894号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神木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府谷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
为了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价格引导作用,积极稳妥做好全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21〕1439号)文件精神和2022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工作意见,我委编制了《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2022年电力直接交易实施方案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