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宁夏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将首次由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网公司)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用户电价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其中,代理购电价格随电力市场供需情况波动。
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提前做好相关工作,制订《宁夏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实施方案》,电网公司按照方案确定的原则和方法,对首月代理购电价格进行了测算,并于11月27日向社会公布。12月份电网公司代理购电价格为0.2786元每元/千瓦时,与区燃煤发电上网基准价(0.2595元/千瓦时)相比,上浮7.36%,在已公布代理购电价格的25个省份中,仅高于青海省,各省价格由0.2513元/千瓦时到0.5044元/千瓦时不等。从到户电价分析,以代理购电最多的1-10千伏用户为例,其平段电价比原目录销售电价上浮4.5%,每度电涨0.0212元。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解决了长期以来广大中小规模的工商业用户无法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难题,对于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实现全面市场化具有重要意义。同时,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有助于畅通电力价格信号传导,在有效应对一次能源价格波动,挖掘需求侧资源潜力以及缓解供需矛盾等方面具有积极意义。
下一步,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坚决落实好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要求,围绕代理购电机制运行中的市场交易、信息公开、电费结算、服务质量等,加强对电网企业的监管,促进区电力市场规范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