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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改委:放开燃煤发电计划、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

日期:2021-10-27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际电力网

2021
10/27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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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工商业目录电价 电力市场

10月15日下午,省发改委党组成员魏明镇同志主持召开会议,对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省工信厅、省市场监管局、福建能源监管办以及电网、燃煤发电企业、省电力交易中心等单位参加。省发改委二级巡视员陈明顺同志出席会议。

会议宣贯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精神,强调要充分认识本次改革重大意义:

一是推动建立真正“能跌能涨”的市场化电价机制。二是合理反映煤电电价成本,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燃煤发电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三是遏制“两高”盲目扩张,抑制不合理的电力消费。四是坚持保障民生,居民、农业以及公益性用户继续执行现行较低的目录销售电价不变。

会议要求要全面准确领会改革内涵,即“两个放开、一个扩大、一个稳定”。

“两个放开”:一是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10月15日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二是放开工商业目录电价,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对暂未从电力市场直接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一个扩大”是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15%,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一个稳定”是保持居民、农业、公益性事业用电价格稳定,保持现行销售电价水平不变。

会议结合福建省实际,对改革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了十一项重点改革工作任务:

一是放开燃煤发电计划、上网电价,取消工商业目录电价;二是保持居民、农业和公益性用电价格稳定;三是完善配套价格机制;四是扩大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上下浮动范围;五是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六是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七是完善电力市场交易规则;八是落实电网代理购电;九是避免不合理行政干预;十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十一是做好交易组织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落实。抓住当前电力供不应求的有利“窗口期”,顺势而为、深化改革,坚定改革决心,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见效。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全力以赴抓好本次改革的推动落实,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压实责任,共同研究改革事项,制定完善配套措施,紧密跟踪改革进展,督促推动工作落实。三是细化改革方案,稳妥推进改革。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梳理对照、对标对表,摸清底数算好平衡账,建立与改革相匹配的政策措施,保障改革稳妥实施。四是强化正面引导,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强化市场化交易电价有升有降的观念,正面引导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公众理解,及时处置不实炒作,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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