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安装工程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安装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0606
2.2招标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常规岛安装工程
2.3招标项目概括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拟建设两台1200MWe级俄罗斯AES-2006型(VVER-1200/V491)压水堆核能发电机组,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本次招标为常规岛安装工程。
2.4招标范围
包括常规岛主厂房子项及涉网子项清单建筑物(或区域)范围内全部工艺系统、电气系统、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通信系统、火灾报警、照明、采暖通风空调、特殊消防(不含常规水消防)工程、常规岛给排水(不含室内给排水)等工程的安装工作以及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措施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
部分BOP安装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工程,包括工艺安装工程(包含起吊设备的取证工作)、给排水安装工程、消防工程(含取证(如需要))、暖通工程、电气工程、仪控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包括建构筑物照明和设备本体照明工程)及火灾自动报警安装工程、气体工程、辐射监测工程、孔洞封堵(工艺管道、电气(电缆)等专业采用特殊材料(包括硅酮、防火包、防火水泥等)封堵的孔洞)工作等。
2.5建设/项目地点
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
2.6计划工期
7号机组常规岛安装工程主工期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07月10日,主工期计划结束日期:2025年10月8日。以7号机组主行车安装开始至7号机组热试开始结束,7号机组工程主工期为27个月。
8号机组与7号机组主工期计划开始时间间隔不超过10个月。具体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提供能证明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证明文件。
(6)安全生产许可证: 有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2016年01月至今至少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百万千瓦以上核电项目常规岛安装工程或百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安装工程,包含已完工和在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9)最高投标限价54984.3888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4月27日17时00分—2021年05月0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5月31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桂林路396号3号楼3楼
联系人:刘风侨
电话:010-63311839
电子邮件:liufq@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