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网与其他电网不互联、不互济,也无法接入分布式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这样的事情出现在已经作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并拥有全球最大互联规模、最强互济能力电网的我国,令人匪夷所思。但追溯原委,又有其合理之处。因为增量配电网是“外来户”,它的投资方并非传统电网企业,而是其他社会资本,所以要想“融入”现有电力系统格局并“分一杯羹”,必将面临不少阻碍。
作为本轮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因肩负着探索提升电网效率、提高用户供电可靠性、降低用电成本、推动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优化营商环境、实践科技创新成果等重任,增量配网在改革之初就被寄予厚望,要求覆盖所有地级市及各种应用场景。为此,国家先后分五个批次确定了459个试点,并持续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加快试点落地。期间,因对政策理解不准确、不具备可操作性等原因,出现了部分试点退出等情况。经过市场洗牌,落地的增量配网初步站住了脚,但却摇摇晃晃,有的甚至闹起了“电荒”。究其原因,并非项目经营管理不善,也非技术落后,而是配网被“孤立”,成了绝“源”体,与电网互联互济的属性完全背离。
从表面上看,“合乎文件但不合法”似乎是增量配网难以顺利联网、接通电源的病根,但这一理由经不住推敲。改革本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不可否认,法规政策不完善是增量配电网没有被平等对待的重要原因之一,但绝不是决定因素,也不应成为部分既得利益群体不主动推动电力体制改革的挡箭牌。
回顾我国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史,在政策缺失、法规缺位的情况下,改革实践的成功案例不在少数。往远了看,安徽小岗村18位庄稼汉把分田到组“秘密”改为分田到户,搞“大包干”,催生了家庭联产承包制。往近了看,在我国风电大发展之初,由于其间歇性、不稳定等特点,一度被电网视为“垃圾电”限制上网,导致出现弃风弃电等问题。随后,包括主管部门、电网企业、新能源企业等在内的各方统一思想、共同施策,尤其是出台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系列举措,很快便扭转了业界对风电的认识,解决了风电发展中的各种问题。
再回顾我国电网互联的发展史,1999年前,我国各区域电网互不相连,尤其是在地广人稀的新疆和西藏,又分为若干个小的地方电网,经过20多年发展,我国逐步建成了全国统一交直流互联大电网。配电网方面,在同一区域增量配网不能接入同级或上级电网的同时,我国配电网互联程度却在持续提高,并逐渐打破了行政区划限制,如闽赣配电网实现互联,上海市青浦区、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浙江省嘉善县配电网实现互联……由此可见,把增量配网作为一般电网同等看待,统筹调度,增强互济能力,不是不能做,也不是做不到,而是主动作为的意识缺失。
随着我国作出碳达峰、碳中和承诺,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明确提出“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要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西部集中式、东中部分布式均要发展,这意味着作为直接连接用户的配电网,必须得到大力发展,而兴建配网也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必选项。
临难不避。增量配网改革推进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并不可怕,往往问题充分暴露才有利于得到解决。关键在于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各方,尤其是政策、规则制定者,要以更包容的态度平等对待增量配电网,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完善各项法规政策,在改革浪潮中主动作为,这样才能不辱改革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