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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 | 国网浙江绍兴供电公司110kV虞细1061线等电缆线路附属设施标准化整治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1-03-25    来源:电力招标网

国际电力网

2021
03/25
1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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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国网浙江电力 电缆线路招标 国家电网

国网浙江绍兴供电公司110kV虞细1061线等电缆线路附属设施标准化整治竞争性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国网浙江绍兴供电公司110kV虞细1061线等电缆线路附属设施标准化整治竞争性谈判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应答人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见本公告附表

3. 应答人资求

本次采购要求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项目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应答人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求:

1)应答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应答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

3)应答人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未被列入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禁止业务往来的承包商名单,未发生不良履约行为,近期没有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应答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施工企业);

4)应答人的经营范围覆盖;

5)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4)存在违法失信行为的;

(15)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1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的。

(17)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的。

3.2 应答人必须满足相应采购项目的专业资质业绩要求: 见本公告附表 。

3.3 安全质量要求不得存在以下情况之一:

自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发生因应答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应答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3.4 联合体应答:■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5 信誉要求

潜在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应答截止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②应答截止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6 财务要求

应答截止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17年至2019年)财务报告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

3.7 其他要求

本批次采购项目所有标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评审阶段将对应答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应答人的法人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答人的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施工企业),以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拟派项目经理的资质证书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企业同类项目业绩;财务报告或报表。评审期间,应答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1年03月23日至2021年03月29日16:00(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4.2首次应答截止时间为2021年04月06日11:00时(北京时)。首次应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首次应答截止时间。

联系人:王超

手机:13691414075 (微信同号)

电话:010-56240198

邮箱:wangchao@dlzb.com

传真:010-56240198

QQ:1600977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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