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近日发布了海南昌江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昌江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HDGC-GC-GKZB-21-0360
2.2招标项目名称
海南昌江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
2.3招标项目概括
海南3、4号规划建设2台百万千瓦级融合华龙一号机组及其相应的配套辅助设施,厂址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濒临北部湾,本次招标为工艺性BOP建安工程。
2.4招标范围
包括除盐水生产厂房、储存罐及公用配电站YA、空气压缩机房ZC、氢气站贮存及分配厂房ZB、放射性机修及去污车间AC、制氯站PH等子项的建安工作,以及虹吸井CC土建工作,完成这些工作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措施工程、临时工程及其他可能发生的全部工作,详见下表。由于工程尚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因此,将来实际施工用设计文件及清单与招标文件中的描述可能不一致。具体施工内容以海南3、4号机组工艺性BOP建安工程的施工设计文件和全部施工图纸为准,有特殊说明者除外,包含根据发包人管理程序完成系统移交及工程交工验收(包含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等)以及子项单体调试和分系统调试配合、照明系统调试、吊车调试取证、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工作等。
2.5建设/项目地点
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计划工期
工艺性BOP建安工程的工期为2021年05月30日~2024年0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976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 (建筑或机电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或者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
(6)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8)业绩情况:近五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建筑工程或电力工程)。(2016年01月-2020年12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收款账号:1001294819200016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3月12日16时00分—2021年03月1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服务中心),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等报名需求文件(以上需求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如需审核,报名文件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报名入口,未能按时完成报名、购买投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因投标人未能按上述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上传错误的缴费凭证、提交的投标报名文件不符合等要求,造成无法报名、报名错误等情况的,投标人须自行承担责任。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第五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4月15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黄龙琼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系人:吕超
电话:010-63318789
电子邮件:lvchao@puyuan.com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