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随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大电力企业的国内和国际业务范围不断扩大,市场主体维权意识增强,经济纠纷数量也逐年增多。在更加复杂的挑战和竞争中,电力企业更加重视法律风险预防及管理。基于此,文章讨论了当代电企经济纠纷的典型案例,归纳了其主要类型,并针对两种典型的电企经济纠纷分别给出了法律解决途径以及改善建议,以供相关人员参考。
随着我国在电力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电力网络系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大规模的扩张。在生产以及电力企业运行的过程中,难免会产生一些法律纠纷。要解决法律纠纷,选择合理的途径非常重要,如通过法律手段解决,以给用户带来更加优质的服务,也可以让
电力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这对电力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电力企业经济纠纷案例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电力网络系统的建设也在不断增加规模和加大力度,供电企业以及供电设施周围建筑之间的纠纷也经常发生。供电企业在建设电网及保护电力设施时,高压电缆线需要经过住房或塔机等相关设施,甚至需要占据住房用地,这很有可能会引起纠纷,这种纠纷被称为线屋纠纷。
某县的供电局在建设500kV的送电线路时,因为跨越了某公司的厂房和员工宿舍的上方,原告觉得线路对其产生了一定的损害,所以将供电局起诉至法院。原告认为高压线群跨越于厂房和宿舍的正上方侵犯了该公司对这块土地所享有的专属权利,要求被告将高压线路尽量迁移。被告方供电局认为这条线路的建设取得了政府有关部门的立项批准,并且取得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环评报告书,属于合法建设;而且高压线也没有妨碍原告的建筑物,根据法律规定,以及线路己经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的现实,所以原告的主张并不成立。在一审中法院认为线路的建设通过了行政审批,且符合国家的技术标准,并且采取了较为合理的安全防范措施。原告对被告所架设的超高压电线对财产安全有可能造成威胁的主张,并没有足够有力的证据来证明,所以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判决仍维持原判。
2 电力企业经济纠纷类型
电力企业经济纠纷形式多样,较为专业复杂,形成纠纷的因素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一是有法律上的规定,这是判断纠纷是否为电力纠纷,以及怎样处理该项纠纷最标准的法定依据;二是社会经济发展的水平以及物质条件,这也是电力纠纷在发生过程中的现实可能性基础,这两个充分必要条件相互依存。电力企业一旦产生经济类的法律纠纷,一般情况下包括两种不同的情况:一是对侵权方面的纠纷,主要是有一方的法定义务并没有完全履行到位,对另外一方造成很严重的损害,这种纠纷可以被称为侵权类的纠纷,必须由被侵权的一方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合同纠纷,主要指合同的双方主体,因为所签订的合同未能得到有效履行,产生争议并且引发了一些经济类的纠纷,而违约的一方要承担责任。
3 电力企业经济纠纷法律解决途径
3.1侵权纠纷的解决
分清楚主体的产权是非常重要的一个步骤,因为侵权所引起的纠纷很可能会涉及供电产权方面的问题,所以在对这一类纠纷处理的过程中,要尽量将其分清楚,特别是供电设施的所属产权归属问题。据《供电营业规则》的相关规定可知,因为供电设施出现安全事故而导致的一种侵权的责任,必须根据供电设施的产权归属确定其责任主体;同时,在另外一条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用户的责任,以及电力设备在安全责任方面有可能出现的问题。首先,用户一定要完全负责电力设备安全方面的问题;其次,在电力检查人员方面,一旦被检查设备因为不安全导致了一些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检查工作人员不需要承担经济责任。因此,如果出现了电力设施方面的安全事故,一定要通过电力企业找到电力设施的产权归属。如果该设施产权他属,那么电力企业则不用承担经济赔偿。同时,对民事责任的划分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从事高空以及高速运输方面的工具,或是出现了放射性以及含有剧毒的物质,这些有可能会给周围环境带来极大隐患的作业也有可能会给周围的人们带来极大的伤害,这些都需要由企业承担民事责任。但是如果企业有证据证明该损害是受害人自己导致的,那么就不用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在发生事故后电力企业必须严查事故原因,特别要了解事故的责任主体,这能对之后使用法律解决经济纠纷起到极大的帮助。电力设施的安全预防工作也非常重要,因为电力设施的故障而产生的侵权纠纷也较为常见。在该领域除了要明确产权,还要将电力设施预防工作落实到位。如果电力企业在进行电力设施维护时出现了失职的情况,或是缺乏安全警示标语的设置,那么一旦出现任何危险,就必须由供电企业全权负责。电力企业应按期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性,避免电力设施的周围存在一些违章的建筑物等,要让电力设施能够始终保证其安全性。不仅如此,设立电力设施方面的安全警示标语也非常重要。同时,相关责任单位也必须履行其义务,落实其责任,防止产生侵权纠纷问题,在损失源头予以预防。
3.2合同纠纷的解决
(1)解决技术方面的纠纷。通过对智能收费管理系统方面的普及,可以进行一对一供电。方便查收电费,防止产生缴费纠纷。对于用户恶意欠费的行为,电力企业可以提起诉讼,然后再由法院进行公正的判决。但这样的方式耗费的时间和成本都极多,对电力企业非常不利,并不是解决合同纠纷最有效的手段。(2)通过经济手段解决。相关工作人员要尽量从用户的角度全面地考量问题,考量问题,尽量让电力营销的策略有所改进,如可以与银行结合进行联网,实施峰谷差异化电价等;还可以从宏观方面调控电量,使用户可以获得更加优质的服务。电力企业在进行电费催缴的过程中,可以通过使用准信用证的方法对其进行收费。如果电力企业在给银行提供用电证明之后,就可以获得无条件付款,则可以避免出现恶意欠款,或者一些其他的不良行为。
4 促进电力企业经济纠纷有效解决的建议
4.1强化电力企业在建设工程方面的合同管理
尽量避免出现工程承包方的法律风险,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要尽量注意一些比较模糊的条款。特别是如果风险主体不够明确,那么在实践过程中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风险,需要通过严格合同审核把关流程,科学化、规范化进行合同管理,以防范相应风险。同时,建立相应的合同管理制度,保障制度条款的严格落实,明确各岗位人员在合同签订过程中的审核把关责任。不仅如此,通过加大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其业务能力能够满足合同管理的具体需求也是可以实施的风险防控手段。
4.2做好加工承揽法律风险的防范工作
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风险是合同签订者的资质不足,这使得合同的法律效力难以保障,承揽人难以具备实际履行合同的能力,容易产生纠纷。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尽量掌握更多对方的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进行相关的核查,通过考察发现近年来对方信誉的情况,以及对方是否具备承揽该类项目的资质等,在一定程度上规避风险。此外,电力企业加工承揽合同的风险还表现为代理人超越了代理的权限,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签订承揽合同,虚假宣传其能力以及任务来源的合法性,这会让承揽人因为信息不对称而导致陷入合同圈套。针对这种风险,企业在签订合同之前要对对方提供信息进行核实,必要时还要核查信息来源是否属实,然后对完成合同任务的经济水平、人员水平以及企业以往业绩水平进行考察,在发现问题后,及时采取措施,保留证据,通过诉讼等途径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3保障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可操作性
建立企业合同纠纷解决机制,并确保其具有可实施性。在合同签订前,双方进行协商时,就明确双方所需要履行的职责以及需要承担的责任,并且在合同签订时落实在条款中。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一旦任何一方产生了违约行为就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索赔,如在按照合同的规定中止供电之后带来的损失,供电企业将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反而要根据合同的规定向用户追究违约责任。
5 结束语
一旦电力企业出现经济纠纷类问题,必须积极寻找法律途径将其解决,根据不同的纠纷类型灵活选择处理方法,找到合适的处理策略,防止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受到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