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要电改,主要是:产能过剩,电厂装机容量太多(简单地说,电厂太多,且良莠不齐)。 没有理顺价格机制,上网电价由政府制定,政府不再想以行政命令要求调整,希望利用市场化的手段进行优胜劣汰。
整个电力系统是由:发电厂、电网、用电企业三部分构成的,电是从发电厂来,经过电网再到用电企业。最早的电力系统呢,电网和电厂是一家的,叫做国家电力公司,那个时候电力公司的效率是非常的低下,于是2002年国家第一次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了,国家电力公司也分为很多个发电集团和国家电网公司,但是这个时候电网公司的销售和购买都还是由物价局来决定的。所以第一次改革电力市场的时候,也只是先分离。
售电公司是合理合法的,早在2015年的3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了,售电公司是中国电力体系中新的一员,售电公司承担着链接一级批发市场与二级零售市场的桥梁作用,并且随着电改的不断推进,今后售电公司将会越来越重要。
2015年国家第二次电力体制改革开始了,这次改革叫做‘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简单的说就是,把国家电网公司比喻成是一条高速公路,电网公司只收过路费。放开两头:就是发电和用电双方要通过市场交易来自行定价,这样售电公司作为链接的桥梁,就有了售电公司,售电公司一手牵着电厂,一手牵着用电户。但是原有的用电方式不发生任何的改变,售电公司作为中间商就可以从中赚钱了(差价)。
售电公司并不是直接将电点对点的从电厂直接送到用户那里的,不管我们是在电厂或者售电公司买的电,都是不会直接到用电户哪里的,国家为了确保电网安全稳定地运行,电厂发的电统一是有电网进行调度的,所以说售电公司进行输配电还是要经过国家电网的,售电公司只是个中间商,只是起到一个链接的作用。
当用户与售电公司签约之后,并不是把电费直接缴纳给售电公司的,用户的缴纳方式依旧不变,还是缴纳给国家电网的,售电公司也不会问用电户收取任何的电费的,电网公司会按照与售电公司签约的费用来收取电费的,然后用电户在电费结算清单上,是可以直接清晰的看出与售电公司签约之后,我们到底节省多少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