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区用电情况
1-2月份,包头市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25.8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05%,其中工业用电量116.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9%,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2.94%。全社会使用电网电量77.21亿千瓦时,自备电厂自发自用电量39.68亿千瓦时,厂用电8.57亿千瓦时。
1-2月份,包头市全社会累计用电量按产业分,第一产业1817万千瓦时,同比增长43.01%,占全社会用电量的0.14%;第二产业117.1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2%,占全社会用电量的93.1%;第三产业5.2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4.44%,占全社会用电量的4.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3.2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30.37%,占全社会用电量的2.57%。
二、地区发电情况
截至2121年2月底,全市并网装机容量1673.05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1056.77万千瓦,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装机分别为621万千瓦和435.77万千瓦;新能源装机613.89万千瓦,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装机分别为458.45万千瓦和155.44万千瓦,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2.4万千瓦。
1-2月份,全市累计发电量133.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39%。其中,火电累计发电量103.45亿千瓦时,同比降低2.07%。火电中的公用电厂及自备电厂发电量分别为53.78亿千瓦时和49.47亿千瓦时,同比分别降低3.27%和降低0.84%;新能源累计发电量29.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3.94%。新能源中的风电及光伏发电量分别为26.52亿千瓦时和3.36亿千瓦时,同比分别增长89.7%和4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