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的通知,鲁发改高技〔2021〕84号,详情如下:
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工程,按照《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实施方案(2020—2021年)》(鲁发改高技〔2020〕194号)要求,经各市申报、专家评审、综合审核,认定济南市生物医药等12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现予以公布。
各市要切实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支持力度,健全协调推进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完善集群产业链条,加强重点项目谋划、建设和储备,不断提升集群的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先建后评、滚动支持、持续监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定期对集群建设情况开展评估,对发展成效显著的集群将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
附件:山东省第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