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碳排放主要集中在电力、交通和工业三大领域,当前占比分别约为41%、28%和31%。电力领域“碳达峰”情况对我国落实“减碳国际承诺”影响重大。深化对电力领域“碳达峰”问题的分析与认识将有助于相关政策、规划和战略的制定,意义重大。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笔者认为,对电力领域“碳达峰”工作的“预”,最重要的一点是,应将其置于更大的背景下理解和考虑,只有这样,“碳达峰”“碳中和”这些富有“情怀和责任”的工作才更具实际意义和旺盛生命力。笔者认为,这个“更大的背景”至少包含两层含义——国际背景与中国国情。
一、碳减排已成国际共识且有复杂化趋势
世界范围内,“碳中和”已成为很多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例如,2019年12月,欧盟委员会发布《欧洲绿色协议》,提出到2050年实现碳中和,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经济增长与资源使用脱钩。美国过去四年尽管在联邦政府层面对碳减排没有什么作为,但仍然有二十多个州制定了各自的碳减排目标并取得了一定成效,需要注意的是美国实际的碳排放量自2007年以来一直处于下降通道。很多OECD国家都已制定了各自的碳排放方面的战略或政策。
碳减排问题已经呈现出复杂化趋势。在人类大义方面,碳减排问题与气候变化、贫困和粮食等全球问题关系日益紧密,已成为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时代命题之一。在政治方面,碳减排问题已成为很多国家内部选举、国与国交流的重要政治议题和政治工具,其所具有的意识形态色彩日益浓厚;在市场方面,越来越多的经济活动、贸易投资行为都需要接受“碳测试”或“碳检查”,与碳相关的关税、准入政策和产品标准“合情合理”地制定出来,付诸实施,成为一方获取市场竞争优势或推行保护主义的“利器”。在技术竞争方面,很多国家除了继续加大对风电、太阳能技术创新外,已经开始积极布局氢能、电动汽车、储能发展,加速能源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与先进数字化、智能化、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减少能源浪费,提高清洁能源消纳水平。在全球治理方面,碳减排相关内容和要求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类国际多面框架中,一国的国际话语权日益受到其碳排放政策和态度的影响,不讲减排、不重视减排的国家更易受到国际社会的鄙视。
总之,碳减排问题内涵日益丰富,备受国际社会的重视,需要我国深入理解和认真对待。这也是我国碳减排、“碳达峰”工作能否有效融入国际社会,能否被国际社会所理解、所认同的前提。
二、深刻理解我国国情是有效开展“碳达峰”工作的前提
当前“碳达峰”讨论更多提及的国情是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和以煤电为主的电源结构。笔者认为,中国在开展电力领域“碳达峰”工作时,还需要关注以下几方面的国情。
首先,中国具有新型举国体制特点和优势。欧盟、美国和其他发达国家在能源系统、产业结构、交通领域、居民用能等方面与中国差异明显,在减排上面临的问题差别很大。更重要的是,中国是一个新型举国体制型社会,欧盟、美国等经济体多是市场导向型社会。前者需要在尽力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上决定性作用的同时,还要考虑发挥好政府在集中力量办大事、保民生、保产业、促协调、统筹资源等方面不可替代的作用;后者更多可以依靠市场力量、资本力量推动碳减排开展,政府只能发挥有限的引导作用。所以,两者在制定战略、出台政策所要考虑的问题、主要逻辑和措施做法等方面有很大差异。从过往的经验看(包括我国的登月计划、北斗导航等很多大工程的成功),中国提出的战略目标或国际承诺都是会被落实的,相信这次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承诺也一定会落实。如何发挥好我们的新型举国体制的特点和优势,对我国电力领域“碳达峰”至关重要,从顶层设计、战略规划、政策制定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等具体工作,都需要考虑如何发挥好新型举国体制的特点和优势。
其次,中国经济还将保持较长时期的较快发展。中国是大疫期间全球唯一保持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我国制度优势显著,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厚,市场空间广阔,社会大局稳定,产业体系完整,都增加了中国经济发展韧性。根据IMF对中美两国经济总量的估计,2019年中国汇率折算美元GDP和人均GDP分别是美国的67%和16%。2020年十九届五中全会对未来15年做了远景展望,到2035年我国经济总量将有条件实现翻番,即2021~2035年的15年里我国经济年均增速将保持在4.7%以上,到2050年,中国经济规模总量可能是美国的1.5至1.7倍,人均GDP是美国的40%到50%(此组数据来自2020年12月20日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主办第五届国家发展论坛)。可见,中国经济总量还将保持数十年较快增长。在此过程中,随着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和区域协调发展,全社会用电需求将保持一定的增速用于支撑全社会电气化水平的提高,电能作为社会发展必需品的作用日益突出。根据国网能源研究院预测,2035年、2050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需求总量分别为11.5~12.9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速2.9%~3.7%)、12.4~14.7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速1.7%~2.3%)。未来15年、30年中国全社会用电量年均增速大概率将保持3.5%和2%左右。我国在落实“减碳国际承诺”时应该充分考虑到如何保障好未来几十年的电力保障问题,避免出现为了减排而影响企业生产合理用电等不正常现象。
第三,中国东西部发展不平衡问题依然突出。东西部发展不平衡是影响我国发展的重大问题。从电力角度看,西部省份包括了我国主要能源电力输出省份,在我国西电东送、跨区跨省电力送出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表1、表2分别给出了西部、东部省份在2019年人均GDP和单位电量GDP两个维度上的比较。2019年全国人均GDP为7.06万元,西部省份仅有重庆超过全国平均水平,甘肃、广西、山西、贵州、云南、青海等西部省份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19年全国单位电量GDP平均值为13.64元/千瓦时,西部省份中宁夏、青海、内蒙古、新疆和甘肃等省份的该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超过50%,甚至75%。可见,我国西部和东部省份在经济发展水平、电力的经济转化效率等方面存在明显的不平衡问题。落实电力领域“减碳国际承诺”,必然深刻影响我国电力供给体系,特别是西部以煤电为主的重要电力供给省份的产业格局、经济发展,如何将“减碳”转化为促进东西部协调发展、推动西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历史命题。实现东西部协调发展也是实现我国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应有之意。
笔者认为,新型举国体制、较长时期的快速发展、东西部不平衡问题和能源电力系统转型,对我国电力领域“碳达峰”工作具有重要影响,也是我们在研究、分析相关问题时应该加以重视的中国具体国情。脱离中国国情的中国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不可能取得成功,将是毫无意义的。
三、小结
中国的碳减排、“碳达峰”“碳中和”既是中国自己的事情,也是全球碳减排事业的有机组成部分。
将中国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置于国际大背景中,有利于中国融入全球治理体系,发出“中国声音”,努力将“中国见解”“中国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和“国际规则”,最大程度地在多边框架下保护好中国利益和发展权利。
中国的“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最终还是要靠中国人在自己的土地上一步一步落实下去的,因此,应将“碳减排”“碳达峰”这类“情怀和责任”与中国具体国情紧密结合,这会赋予抽象的“情怀和责任”实际意义和生命力。更为重要的是,应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要求,将这种被赋予实际意义和生命力的“情怀和责任”转化为各类方案、战略、规划、政策、工程、标准等具体工作行动和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