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能源局日前印发的《2021年云南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称,为应对清洁能源发电能力波动,保障电力电量平衡,2021年安排火电调节电量 115 亿千瓦时。
上述《方案》明确,2021年电力用户准入范围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节能减排要求的经营性电力用户。除居民、农业、重要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等行业电力用户以及电力生产供应所必需的厂用电和线损之外,其他电力用户均属于经营性电力用户。
《方案》指出,具备峰谷分时计费条件的一般工商业用户,注册进入市场后继续执行峰谷分时电价。市场化交易形成的成交电价为平时段电价,根据用电时段,峰时段电价上浮 50%、 谷时段电价下浮 50%(其中独立价区用户峰谷浮动标准按照地方政策执行),确定峰、谷时段电价,结算时根据峰、平、 谷时段用电量,分别计算各时段电费。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产生的差额收益纳入不平衡资金。大工业用户市场化交易形成的价格为全时段价格。根据市场发展或国家有关改革要求, 探索开展大工业用户带曲线交易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