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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试点的“转供电历”在广东全省投入使用 将大幅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日期:2020-12-21    来源:深圳商报  作者:姚嘉莉

国际电力网

2020
12/21
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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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转供电 能耗 工商业电价

记者12月20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三年我省持续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近三年电力市场共降价让利约300亿元。为把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落到实处,省市场监管、发改部门和电网企业在深圳市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在全省正式投入使用转供电电价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

近年来,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我省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5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合计每千瓦时降低0.157元(含降低政府性基金),降价幅度约20%,年降价金额合计221.19亿元。今年2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实施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一般工商业、大工业用户的电费统一按95%结算,全年降低用电成本超过120亿元。

为保证相关政策严格落实,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先后开展了多轮转供电价格专项整治行动,保证降电价重要政策有效落实,近两年共检查转供电主体27375家次(含5G基站、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点),退还应退未退电费给终端用户达1.09亿元,实施经济制裁合计1.2亿元。

据了解,省内大多数转供电主体以大局为重,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携手疏堵解困,给用电终端用户传递一份温暖、奉献一份爱心。例如: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动力分公司按照现行目录电价执行并同步调整,2020年减免2月份当月基本电费3845138元;2020年2月-10月期间传导电价降价红利9262850.38元,惠及1512个商户。深圳天安智慧园区运营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按规定及时退还降价电费,落实阶段性95折电费优惠政策,传导电价降价红利1062685.29元,惠及2423个商户。深圳市莱蒙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严格落实国家优惠电价政策,传导电价降价红利177055元,惠及182个商户。

但检查发现,仍有部分转供电主体仍然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拖延或拒不执行国家电价降价政策,截留国家惠企政策红利,受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处罚。例如,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康桥花园物业服务中心超过规定的电价标准向停车场充电桩用户多收电费3083.31元,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当事人退还全部多收电费并处以罚款。

为坚决把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打通政策传导“最后一公里”。在深圳市试点探索的基础上,全省正式投入使用转供电电价监测预警系统(转供电历)。该系统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对转供电价格进行实时动态监测、查询和监督,对转供电价形成了“风险预警+分级监管+精准打击违法违规”的社会共治型、全链条、闭环式管理。广大终端用户可通过南方电网95598公众号并申报用电情况,系统即可依据当月转供电加价幅度分别标以红码、黄码或绿码,并以月历的形式直观显示。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将根据风险等级(绿、黄、红码)和调查核实情况,相应地采取提醒告诫、整改、责令退款、行政处罚等措施。对违法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转供电主体,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电价属于政府定价,全省各转供电主体,包括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产权人,及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单位等,应当不折不扣地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不得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截留降价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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