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间,新特能源(01799.HK)发布公告,2020年12月14日,公司与隆基股份的7家子公司(以下统称隆基硅材料公司)签署销售原生多晶硅料框架协议。
根据协议,公司将于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向隆基股份附属公司销售原生多晶硅料不少于27万吨,而隆基股份附属公司将按月根据其需求订立个别订单采购原生多晶硅料,订单价格每月协商确定。
如按照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硅业分会2020年12月9日公布的单晶致密料成交均价8.05万元/吨(含税)测算,此次合同总金额预计约192.35亿元人民币(不含税),预计将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52.01%,合同有效期内年均执行金额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约10.40%(本测算不构成价格承诺),该合同属于特别重大合同。
合同生效后,隆基股份附属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与公司及公司附属公司新疆新特晶体硅高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多晶硅销售框架协议中2021年的合同量将不再执行。
新特能源董事会认为,此次协议签订将有利于促进公司日常业务多晶硅产品的稳定销售,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并与集团的发展战略吻合,可进一步提升集团在新能源行业的地位。
据资料显示,新特能源为特变电工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包括多晶硅、硅片及组件、逆变器生产;电力销售及工程建设承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