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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电力安全事故!电力之“伤”——首先“伤”了电力工人

日期:2020-12-14    来源:我是电力工人

国际电力网

2020
12/14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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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电力安全事故 电力企业 电力安全

一、电力之“伤”

这个世界上没有哪一种能源获得过如此多的“关注”,也没有哪一种能源使用得如此之广,如果没用电说明你离现代文明社会太远,如果没用电说明你离工业化地区太远,如果没用电说明你离人类社会太远。

“电力”,给我们第一印象就是大声叫吼着“灯亮了”、“机器动了”欢腾的人们,还有期盼电力、期待复电的眼睛,这些都讲述着电力”的可爱、可敬。

有时也会听见求救、愤怒、哀叹,“快来救救我,我被锁在了停电的电梯里”,“赔偿我的损失,冰箱里的药品、高档食品因为停电都坏了”、“我的孩子被电伤着了”、“施工人员触电了”也时刻提醒着我们,使用不当,电力也会伤害我们。

电力是现代社会的能源基础,而就是这样一种基础性的能源,从1866年发明实用的能源转换“交流发电机”到今天,150多年的研究、发展,我们仍然没有做到无害使用“电力”。

“安全”成了电力发展最需要关注的话题,这是发展道路上必须要跨的坎,也是购买人(客户)对这种能源最基础,最根本的要求,其次才是电力的稳定性(数量、质量)。

电力企业对安全也提出很高的要求,这也是国家和人民向往美好生活的基础——安全用电。

电力运用的零风险在哪里?如何杜绝电力事故?

这个命题很早以前就有人提出来了,但真正摆到电力企业的安全管控中是10多年前提出来。杜绝安全事故作为电力企业领导、员工的首要工作责任被纳入到日常的安全管控活动中。

电力之“伤”——首先“伤”了电力工人。

二、预防之“过”

“一切事故都可以预防”是基于事故必有其违规、违章的多起事件累积,事故发生后全面分析(假定规程对作业内容全纳入,没有遗漏),总可以找到预防的措施。于是就总结出了哪句名言,“事故必有违章”。基于此理念,一场如何通过预防做到杜绝安全事故(直接通过预防杜绝违章)的活动成了电力企业安全管理的主题,这一活动近年越演越烈,成了“重痕迹轻现场”,安全管理理念“变了味”,与10多年前提出该理念时的初衷大相径庭,把安全重点放到了事故“善后处理”上,把涉事单位、部门、班组管理、涉事人员往重里处罚作为“交代”,把事故案例学习、模仿“预防”当成了“杜绝事故”的良方,长期以来形成了“基层学理论------粗中炼精,中层转文件-----过手不清,高层管现场-----小过大惩”,形成了一个安全管理的“怪圈”。高层要求基层学理论,中层把学“理论”当成基层重点工作,层层加码,到了县级公司,便有了“问责”检查3000字,A类违章“闲”半年,其结果是人人“叫苦”,岗位人人“高能”,有了“基层“抄”巨文,工作意识没改变”。

各基层单位实际急需的工作没有时间、没有精力、没有人来做,“巡视”(发现问题巡查)只能偶然做,“故障抢修”成了家长便饭,客户投诉出现了“量大、怪异”的处理结果,“只要客户没有意见的处理方法都是好方法(了一时客户投诉,没有精力、能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成了精典案例,坚持原则成了服务态度“不正”。客户投诉成了“领导着急处理结果延时,基层处理处理不了干着急,解决投诉的项目立了又立高挂难决(资金缺乏,施工进度慢)”。

“预防事故”形成共识:工作重点随事故转移,工作重心随事故偏离,工作人员随事故调整(哪个岗位出事加大岗位人员配置,其它部门、岗位人员随之减少),安全检查背事故案例,抓标点符号、错别字。

三、安全之“本”

安全来源于“人”、“物”、“工作环境”、“管理模式”的有效交互。“事故”的“预防”应该是工作环境安全有序、工作程序有规可循、工作人员依规行事、管理模式发挥作用。

简言之,发生一起事故,先看工作环境是否有利于开展,其次是管理模式是否有效作用,再次是工作程序是否合规、最后才是工作人员责任落实。而工作环境是最难解决的,也是当前各县公司面临问题最多的地方,正因为多数县公司电网并非全线绝缘,智能电网到户基本没有建设,施工地点自动化程度低。各县公司各项生产作业现场还需要“强劳动”完成,而“强劳力”就意味着素质不高,接受能力和自我管理能力不足,对“电”及其设备的特性和工作环境认知程度低,无法遵循较高的管理要求,人、物、环境安全因素都较低的情况下,要完成“一切事故都可预防”的理念,难度可想而知,如果再将这一理念当成工作目标来抓,结果将越管越乱。

没有大的技术或管理革新,事故发生的频率改变不会太大,如果恰巧两起事故时间间隔不长且在同一个地区发生,安照现有理念惩处,则该地区工作效率低下,土气消沉,难以在短期内摆脱此事件影响。反观电网内的其它地方,受此事件的影响,工作推进人为放缓,观望情绪加重,这是所有管理者不愿见到的。

上述假定的情况,当然也是被近年多次事故所证实,事故发生后,先停工整顿,再组织学习,组织学习效果检查,发现问题再批评再学习。做了很多资料,浪费很多时间,但效果不明显,参学,资料组织人员的抵触情绪多于获得的新安全认知。

四、预防之“策”

“预防”重在“预”其次才是“防”,是预见性的提前做好防范措施,哪么预见性与防范措施是否有效与做此工作的人员素质、能力是关系很大,防住了,这项措施才被证实有效,但此预防措施拿到其它同类事情上是否有效还有待验证后才能证实;根据以上解释不难看出“预防”的结果应该是提前的防范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如果你无法管控现有事件,难道你的预防管控措施会发生效果,不如一开始就管控好,何须预见性的管控措施;换句话说,当前工作你都没有能力做到无隐患、缺陷,你还期盼着去用“预防”解决当前工作中“隐患、缺陷”可能引发的事故?

对于具体的工作而言,根据现场情况制定相应措施,在影响作业安全的因素变化后,即时采取有效的增删、变动,适应变动后对人、对物的安全措施,确保按流程、管控到位应时、应境而变,最终形成对当前安全有效的管控,才是确保安全最基本的手段。允许授权并能适时变动的安全措施,才能保证安全风险为零在此时此刻的有效,前提是制订此措施的人或团队制订出的措施能确保正常的开展工作风险为零。即有能力确保安全措施完善,能适应现场变化、及时调整的安全措施才是确保安全的最终办法。

当然就“预防”本身而言,人是主要环节,其它因素因人的原因可以完善、解决达到安全工作无事故的条件,但若以“预防”作为工作目标,则所需防范的内容和项目将有可能扩大几倍,这对于一项工作的全力推进是有较大影响的,将工作目标改成“安全”,而不是“预防”,有利于缩小人员管理的内容,能抽出更多精力将具体工作做到“工匠”级(专精),而不是“管理”级(专全)。

比如如果是以“安全”作为管理目标,则当前供电所具体工作计划只需要所上备案,全所人员知晓,工作人员明白,但实际该工作计划在多个部门流转、增加临时作业需要进行审批,计划的流转增加了部门、供电所的工作量,延长了工作开展的时间,直接影响到部门、供电所日常运作效率;从计划的审批和管理来看,目的就是打提前量,做出“预防”姿式,实际发挥不了作用,这只是一叶知秋,只有理念变了,才能从工作基础入手,真正落实各项安全要素,不做给别人看,不为了接受检查,而是真正为了安全而做,没有稀的、多余的工作环节,真正做到工作的每个点、每个人都不引发问题,才能不出事故;大方向上来说高层制订程序、规则,中层做检查、落实 ,基层把具体事务做实控好,才能让整个系统高效运转,人人知责、守责、精责,才有安全事故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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