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完善电力市场体系,建立有效的市场机制,云南省发展改革委研究制定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退出电力市场用户执行保底供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无正当理由退出电力市场的用户进行保底供电价格调整完善。调整后的退出电力市场用户的保底供应价格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保底供电价格由电力用户相应用电电压等级输配电价、销售目录电价的1.2至2倍、基本电价(执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构成。自愿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暂按1.2倍执行,强制退出市场的电力用户暂按1.5倍执行,云南省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动态调整保底供电价格倍数调整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