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日前下发了《关于请提供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需求情况的函》,拟提前下达2021年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要求各地方财政厅 (局) 在2020年10月21日前提交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量及所对应的补贴资金需求情况。
根据文件要求,光伏扶贫项目、自然人分布式项目、2019年采取竞价方式确定的光伏项目、2020年采取 “以收定支” 原则确定的新增项目可优先保障,其统计时间为2021年底,公共独立系统和其他项目统计时间为2020年底。
2021年后,光伏、风电将实现全面平价上网,新建项目不再需要国家补贴。有媒体援引2018年 “531新政” 下发后主管部门表态 “补贴将延续至2022年” 的观点,已经不符合当前实际情况。从光伏测试网了解的情况看,2021年,自然人分布式项目(户用光伏)有一定概率获得较低额度补贴,也可能直接走向平价上网,其他新建风电、光伏项目不存在国家补贴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