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电网公司检查组一行4人,对四川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对经济法律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好评。
当天,检查组听取了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工作汇报。在汇报会上,省电力公司副总经理梁旭重点介绍了今年两次自然灾害带来的巨大损失和全力抢险救灾情况,全面介绍了省电力公司“五五”普法工作。目前,全系统不断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工作的作用不断增强。
据了解,省电力公司2006年获得“四五”普法全国先进单位和中央企业先进单位,2007年被四川省授予诚信企业示范单位荣誉称号,2008年初被评为四川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近年来,省电力公司从抓规章制度建设入手,为法律风险防范奠定了基础,共制订和修订规章制度29类455件,一大批涉及生产、建设、经营、政工等方面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形成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同时做好合同管理招标中的法律保障工作,积极防范对外经营活动法律风险。最近两年,直接审查合同19万份,涉及标的金额646亿元,为防范经营风险,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下一步的普法工作,检查组要求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五五”普法与三年目标相结合,要努力实现规章制度、合同审查、重大决策进行法律审核100%。二是“五五”普法与提升企业软实力相结合,通过提倡和建设法规文化,进一步提升企业竞争力,结合企业实际,扎扎实实推进企业法制工作。三是“五五”普法与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相结合。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干部员工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作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