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TW020JZR321C11506BD/ PYGS-20HDGC020361
2.2项目名称: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
2.3项目概况: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计划建设2台俄罗斯AES-2006型压水堆核电机组,装机容量为2×1200MW。工程厂址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后云台山南麓的船山,南临黄海。厂址地理坐标:东经119°27?33?,北纬34°41?09?。厂址距连云港市海州区中心约28km,距连云区中心约11km,距连云港火车东站约10.5km。厂址周边有核电北路、核电南路、核电西路,交通便利。
2.4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高公岛乡。
2.5招标范围: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包括10个子项。子项清单如下:
2.6计划工期
计划开始日期:2020年11月01日,完成日期:2024年12月15日。总工期:1505天。其中:
M1UPK(隧洞进水构筑物):2023年10月01日—2024年12月15日;
M1UPL/M2UPL(厂外取水隧洞):2020年11月01日—2024年07月31日;
N1UPD(重要厂用水取水构筑物):2022年03月01日—2024年12月10日;
71UPP/72UPP/81UPP/82UPP(重要厂用水进水隧洞):2021年02月01日—2022年08月31日;
71UPN/81UPN(循环水进水隧洞):开工时间2021年02月01日—2023年08月31日。
具体开工时间及工期要求以发包人批准的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发包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 40,000.00 万元。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 2948 1920 0016 594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取水隧洞及构筑物建安工程购标款(投标人名称)”。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营业执照(以上三个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2020年08月 10 日17:00—2020年 8 月 17 日17:00(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0年 9 月 17 日09:00(建议在8:15-8:45之间提交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建安工程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核电行业的相关规定。
(3)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隧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一级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及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需具备5年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且在有效期内。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5年及以上隧道工程施工管理经验,高级工程师职称(市政公用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6)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
联 系 人: 周佳奇
电 话: 010-63312520
电子邮件: zhoujq@puyuan.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