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全社会用电量降幅持续收窄,第一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正增长;全国18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工业和制造业累计用电量负增长;黑色和有色行业累计用电量正增长。
一、全社会用电情况
1-7月,全国全社会用电量4038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7%,其中,7月份全国全社会用电量68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3%。
分产业看①,1-7月,第一产业用电量45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8%;第二产业用电量27111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第三产业用电量649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3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
图1 2019、2020年分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7月份,第一、二、三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分别为11.6%、-0.7%和5.3%;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增长13.8%。
二、分地区用电情况
1-7月,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分别为18881、7528、11583和2389亿千瓦时,同比增速分别为-2.2%、-3.2%、3.7%和-0.1%。
7月份,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分别为2.0%、-4.1%、7.8%和2.4%,其中,东、中部地区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上月回落4.4和9.6个百分点,西部和东北地区②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比上月提高0.8和2.0个百分点。
图2 分地区当月全社会用电量及其增速
1-7月,18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云南(8.2%)、内蒙古(6.3%)、甘肃(6.1%)、广西(5.7%)、新疆(5.4%)、西藏(4.6%)、四川(4.5%)、江西(3.8%)、吉林(2.2%)、青海(2.0%)、福建(1.5%)、贵州(0.9%)、广东(0.7%)、黑龙江(0.6%)、湖南(0.4%)、海南(0.1%)、陕西(-0.4%)和重庆(-0.5%)。
7月份,17个省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依次为:四川(16.3%)、江西(15.1%)、广西(14.6%)、广东(12.4%)、西藏(11.8%)、福建(11.5%)、内蒙古(10.3%)、云南(10.3%)、甘肃(9.8%)、海南(8.5%)、青海(8.1%)、浙江(7.8%)、吉林(6.3%)、黑龙江(4.1%)、重庆(3.3%)、陕西(2.9%)和湖南(2.7%);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为负的省份有11个,其中增速低于-10%的省份为:河南(-11.7%)和北京(-11.3%)。
三、工业和制造业用电情况
1-7月,全国工业用电量26632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7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6.0%。7月份,全国工业用电量4508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为66.0%。
1-7月,全国制造业用电量19993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4个百分点。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124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0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③用电量40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5%,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0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④用电量25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4%,增速比上年回落9.3个百分点;其他制造业⑤行业用电量213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2%,增速比上年回落7.0个百分点。
7月份,全国制造业用电量332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0.3个百分点;制造业日均用电量107.2亿千瓦时/天,比上年同期增加4.2亿千瓦时/天,比上月减少1.4亿千瓦时/天。其中,四大高载能行业用电量合计176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0%,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1.9个百分点;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7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增速比上年提高3.4个百分点;消费品制造业用电量4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1%,比上年提高2.4个百分点;其他制造业行业用电量3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年回落2.9个百分点。
图3 2019、2020年分月制造业日均用电量
四、高载能行业用电情况
1-7月,化工行业用电量252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8%,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6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19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2.4%,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8.3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327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2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346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
7月份,化工行业用电量389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6.2个百分点;建材行业用电量35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2.8个百分点;黑色金属冶炼行业用电量51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5.8个百分点;有色金属冶炼行业50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增速比上年同期提高1.6个百分点。
图4 2019、2020年重点行业分月用电量情况
注:
①从2018年5月份开始,三次产业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修订<三次产业划分规定(2012)>的通知》(国统设管函〔2018〕74号)调整,为保证数据可比,同期数据根据新标准重新进行了分类。
②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东北地区包括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③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包括:医药制造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9个行业。
④消费品制造业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及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2个行业。
⑤其他制造行业为制造业用电分类的31个行业中,除四大高载能行业、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消费品行业之外的其他行业,包括: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其他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6个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