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省间交易电量完成95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9%。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302亿千瓦时,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1.6%。
上半年,省间交易电量完成484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6%。省间市场交易电量完成1646亿千瓦时,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4.0%。
6月,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43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3%,占省间交易电量的46.0%。其中,水电电量323亿千瓦时,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量73亿千瓦时。开展省间清洁能源交易,减少标煤燃烧134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350万吨。
上半年,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电量完成1903亿千瓦时,占省间交易电量的39.3%。其中,水电电量1211亿千瓦时,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电量425亿千瓦时。开展省间清洁能源交易,累计减少标煤燃烧5841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4559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