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丹东市全社会用电量9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第一、二、三产业及城乡居民用电量与上年同期相比保持增长状态。
第一产业用电1.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5%,同比增长16.7%。其中,畜牧业用电量同比增长21.1%,农业用电量同比增长17.7%,增速高于第一产业平均值。
第二产业用电6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70.2%,同比增长6.5%。其中,工业用电6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扣除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影响,工业用电量增长9.4%,超过全省工业用电增速1.5个百分点。分行业看,采矿业用电量3.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制造业用电量30.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34.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另外,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与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两个行业用电量增长较快,同比增长67%和56.3%,分别拉动工业用电量增长2.1和0.9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