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辽宁省统计局获悉,2020年一季度,丹东市全社会用电量25.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5.6%。除第一产业、城乡居民用电量保持增长外,第二、三产业均处于下降状态。
第一产业用电0.5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2%,同比增长30.1%。其中,农业用电量同比增长42.2%,增速高于第一产业平均值。
第二产业用电16.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66%,同比下降9.4%,比上月回升1.6个百分点。其中,建筑业用电量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5%,比上月提升1.1个百分点。工业用电量16.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9.5%,比上月回升1.6个百分点。扣除蒲石河抽水蓄能电站影响,工业用电量下降,13.3%,比上月回升1.2个百分点。分行业看,表现为“一升两降”:采矿业用电量实现增长,用电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制造业用电量6.5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用电量9.4亿千瓦时,同比下降7.7%。
第三产业用电3.9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5.1%,同比下降8.1%。分行业看,表现为“二升六降”:金融业和信息传输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分别增长6.2%和1.4%。公共服务及管理组织、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用电量分别下降2.6%、7.3%、13.4%、14.3%、17.1%、19.5%。
城乡居民生活用电4.3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16.9%,同比增长11.2%。其中,城镇居民用电2.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8%,乡村居民用电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