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雅砻江卡拉水电站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能源〔2020〕323号)》,表示按照四川省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电建设管理的意见》(川府发〔2016〕47号)要求,为增加清洁能源供应,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同意建设雅砻江卡拉水电站。项目单位为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卡拉水电站
卡拉水电站位于凉山州木里县境内,为已审批的雅砻江中游(两河口至卡拉河段)水力发电规划中的最后一级。电站采用坝式开发,主要任务为发电,并兼顾下游生态用水要求。电站安装4台25.5万千瓦立轴混流式水轮发电机组,总装机容量102万千瓦,单独运行时多年平均年发电量39.97亿千瓦时,与上游两河口水库电站联合运行时多年平均年发电量45.24亿千瓦时。工程建设总工期为83个月。电站枢纽由河床碾压混凝土重力坝、坝身泄水及右岸地下引水发电等建筑物组成,河床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26米。水库正常蓄水位1987米,相应库容2.378亿立方米,调节库容0.365亿立方米,具有日调节能力。
《批复》明确,电站建成后以500千伏一级电压接入四川主网运行,保证四川省用电需求,多余电量由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通过四川主网参与川电外送,并合理分担外送新增的输配电成本。
《批复》显示,按2019年四季度价格水平测算,工程静态投资133.88亿元,工程总投资为171.21亿元。项目资本金约为34.24亿元,占工程总投资的20%。电站建设征地涉及凉山州木里县的2个乡8个行政村17个村民组。工程在采用防护措施后,电站建设征地总面积16333亩,其中永久征收占用土地13267亩,临时征用土地3066亩;人口1006人,各类房屋面积7.66万平方米;淹没影响雅砻江集镇1座等;至规划设计水平年(2024年),共涉及农村生产安置人口610人,农村搬迁安置人口1123人。推荐对雅砻江集镇采取垫高防护措施复建处理方案,集镇迁建人口规模按476人考虑。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总费用(不含贷款利息)为89038.82万元。
《批复》强调,要高度重视电站建设的生态环境保护和移民安置工作,将帮助移民群众脱贫致富和促进库区生态环境建设作为水电开发的重要目标,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措施,加强与移民的沟通,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文化、习俗,采取多种措施尽可能增加移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