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能源革命作出了十分清晰、精辟而深刻的阐述,是指导中国特色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指南,贯穿其中的是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思维、观点和方法,坚持普遍性与特殊性相结合,看待问题,分析原因,寻求符合国情的电力市场建设规律,寻找走中国特色电力市场建设道路。
任何事物的发展与变化都是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没有离开普遍性的特殊性,也没有脱离特殊性的普遍性。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是科学的认识方法和工作方法,也是进行中国特色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哲学和理论依据。
从普遍性看,电力市场建设必须遵循价值规律。价值规律是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经济规律。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主要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价格波动和市场竞争作用实现的。长期以来我们对电力的商品属性认识和理解还存在不少误区。比如对电力的基础性作用谈得多,作为产业性作用谈得少;服务性功能谈得多,经济性功能谈得少;公共性属性谈得多,市场性属性谈得少,造成一段时间内对电力市场建设的目标、途径的理解和执行有偏差。既然承认电力是一种商品,就要尊重其受价值规律的支配,其价格要反映电力市场供求状况。我们进行电力市场建设,必须遵循商品价值规律,电力的商品属性必须得到尊重,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的精神,进行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力市场建设,打破垄断、引入竞争、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构建政府监管下的政企分开、公平竞争、开放有序、健康发展的电力市场体系。
从特殊性看,电力市场建设必须符合中国国情。电力市场化改革有其普遍性规律,同时也植根于各国的经济基础、制度条件和文化价值,所以全世界没有任何两个电力市场完全一致。尽管我们可以找出类型相近的电力市场,但细节往往差异很大。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内容因特殊的经济、制度、文化等背景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的改革既不能照搬“本本”,也不能照抄他国经验,必须从现实国情出发,创造性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因此,我们进行电力市场建设,要学习国外先进经验,但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立足我国国情这一基本实际,按照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要求来设计、谋划、推进中国电力市场建设。我国的基本国情主要有:一是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与美国、日本、德国等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电力工业发展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人均装机容量和发电量、生活电量,以及电力占终端能源消费比例较低,工业用能比重大,钢铁、建材等六大高耗能行业用能占全部用能比重超过50%,能源利用效率较低,厂用电率较高,电网线损较大,群众的环保观念和环保技术的应用上还有明显不足,电力节能减排任务仍然较重,电力装备制造的自主研发能力与先进技术的掌握水平不高,很多设备的核心技术还掌握在发达国家手中。二是公有制经济必须占据主体地位。电力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性、战略性行业,其市场化改革必须以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为根本前提,即必须要有利于维护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中国电力行业的国有资本一直占据优势地位,几乎全部的电网资产和大部分的发电资产都属于国有,特别是国网、南网和几大央企发电集团占据绝大份额。这种格局之所以长期存在,是因为传统的国有资本管理体制,以及国资注资、财政贴息、优惠信贷等财政、金融制度为电力国有企业提供了有力激励。因此,在一定程度上,中国电力行业的发展,就是国有电力企业的发展;电力体制的改革,就是国有电力企业的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就是国有电力企业参与市场的建设。三是电力管理体制高度集中。电力企业本身是资源、技术高度集中之地,呈高度的横向一体化,即发输配售绝大部分由国家所有,呈高度的纵向一体化,即全国范围内的电力系统绝大部分属于国家所有,电力资源的投资、生产、分配等重大决策由国家自上而下行政下达。四是能源资源禀赋分布和供需格局东部与西部、南方与北方错位反差,各省、各地区发展不平衡。因此,与其他国家相比,中国电力市场建设因特殊的背景而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方向决定方略,方略立足方位,方位产生方法。如果说中国特色电力市场建设,市场化是前提、是方向,中国国情是基础、是方位,那么中国特色则是关键、是方略,走中国特色电力市场之路则是途径、是方法。
运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来解决中国电力市场建设问题,十分重要的一点是要善于做好“结合”这篇文章,把电力市场建设的一般规律与中国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普遍原理与时代特征结合起来、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做法与立足自身实际结合起来,做到坚持电力市场化改革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动摇;坚持推进能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改进和创新政府监管,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不动摇。